一、享受人员对象
广水市户籍并在广水市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享受人员年龄
男性年满50但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满40但不超过55周岁,个人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足额缴费一年以上,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补贴标准
对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220元/人。(核定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核定月数给予补贴)。
四、以下人员不在享受范围之内
1、正在领取失业保险或失业补助金,不予受理;
2、灵活就业时间须与享受补贴时间一致,如不一致,取二者最小时间段;
3、已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不予受理;
4、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不予受理;
5、缴费年度已被用人单位招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不予受理;
6、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不予受理;
7、已在享受社保补贴人员,标准和待遇不变。
五、受理程序及所需提供的资料
1、受理程序。凡符合条件的“首次领取”和“中途中断”补贴人员,在办理好“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并完成“社保缴费”的前提下,可“就近就便”在任一乡镇人社中心窗口领取“灵活就业社会保险承诺表”,在个人承诺栏签字,捺印即可。
2、所需资料:
(1)湖北省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承诺表
(2)提供当年社保费税票
(3)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卡复印件(一卡通)
六、受理时间和地点
1、受理截止时间:上半年为2025年6月30日,下半年为2025年12月10日前。
2、受理地点:各镇办人社中心服务窗口。
七、注意事项
1、符合领取补贴条件的对象,需按本公告执行。
2、领取者本人一卡通保持正常使用。
3、补贴期内要保持电话畅通,如果个人联系方式发生了变化,需及时拨打本人户口所在地咨询电话进行更改。
4、因领取者本人原因导致补贴资金无法正确发放的,领取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后果。
本公告实施期间如遇相关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八、申报地址及联系电话
1、广办各村,社区申报
2、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咨询电话:0722-6886858
3、地址:广水市应办航空路17号
广水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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