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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楼村林场吴俐协议
  • 发布时间:2024-07-02
  • 信息来源:郝店镇高楼村村民委员会
  • 【字体:

    议

甲方:高楼村村委会

乙方:吴  俐

高楼村林场项目因多种原因停滞5年,造成高楼村集体资源的闲置,影响高楼村的发展,以及投资人吴俐资金,时间耗费,高楼村村民及吴俐双方意见情绪都很大,对高楼村的社会稳定造成很大影响。为解决问题,高楼村两委会议商议,召集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商议可行性方案,并汇报镇党委,在上级党委承诺河沙资源拍卖所的70%资金支持高楼村,该资金不得分发,只能用于高楼村村级发展建设的原则下,高楼村村委会与吴俐沟通后,为保证项目顺利推进,达成以下3点协议。

一.河沙资源拍卖必须经过评估后拍卖,公开竞标,价高者得。

二.乙方在开工前必须向高楼村委会缴纳生态复垦保证金,保证金20万元,分3次缴纳,第一年缴纳10万元,第四年缴纳6万元,第7年缴纳4万元。

三.乙方应拿出河堤修复方案,并在河沙拍卖运走后一星期启动河堤修复。

      乙方同意以上3点,达成本协议,甲方保证乙方顺利施工,双方协议签订后,一式3份,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上级政府存档。如一方不能遵守,视为放弃权益并赔偿对方损失。

甲方:   高楼村委会                   乙方:吴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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