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郝店镇党委、镇政府:
高楼小学是1995年由高楼村全体村民集资,在高楼村集体土地上建立的村办小校,是高楼村在政府备案的固定资产。2004年7月22日根据郝店镇人民政府《关于郝店镇2004年秋学校布局调整方案》的通知,高楼村村委会作为甲方,与乙方(高楼中心小学)签订学校购置协议书,购置费17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元整;甲方法人代表朱春光,乙方法人代表高德签字,后乙方高楼中心小学一直未按照购置协议支付购置费用。2005年高楼村村民意见很大,与高楼中心小学发生纠纷,高楼村委会与学校重新达成租用协议5000元一年,但是学校方仍未履行支付。后经过多次沟通,高楼村村委会本着支持教育事业,且本村子弟读书方便,做通村民工作,无偿提供学校使用。2023年9月,高楼中心小学并于郝店镇小,经学校方与高楼村村委会协商,高楼小学继续给予学校方无偿使用一段时间作为过渡。
鉴于目前我国正处于生育率低下,学校无生源的状况,近十年内无法恢复高楼初级小学的运转,现在高楼村根据自身使用需要,给予合理利用。若今后学校继续开办,高楼村会一如既往支持。高楼村出于自身发展需要及不造成资源浪费,要求收回使用权,望领导们给予批准为谢。
高楼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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