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广水市2023年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益半年统计明细表 填报单位: 郝店镇西冲村 单位:元 填表时间: 2023年8月9日 | ||||||||||||
镇办 | 村 | 一、总收入 | 其 中 | 二、总支出 | 其 中 | 三﹑经营收益 | ||||||
(一)经营收入 | (二)发包及上交收入 | (三)投资收益 | (四)补助收入 | (五)其他收入 | (一)经营支出 | (二)管理费用 | (三)其他支出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元 | 元 | 元 | 元 | 元 | 元 | 元 | 元 | 元 | 元 | 元 | ||
郝店镇 | 西冲村 | 141309.67 | 3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70940.00 | 369.67 | 772979.93 | 0.00 | 0.00 | 772979.93 | 0.00 |
说明:1.本表填报对象: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社区); 2.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填写。在村级收入统计过程中,应将村办的乡村合作公司收益或部分收益纳入村集体经济收入。总收入=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补助收入+其他收入;总支出=经营支出+管理费用+其他支出;经营收益=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经营支出-管理费用。“经营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各项生产、服务等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根据“经营收入”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分析填列;“发包及上交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农户和其他单位上交的承包金及村(组)办企业上交的利润等,根据“发包及上交收入”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分析填列;“投资收益”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分析填列;补助收入: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补助资金;其他收入:指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经营管理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经营支出: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因销售商品、农产品、对外提供劳务等活动而发生的支出;“管理费用”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进行各项生产、服务等与经营性收入相关活动而发生的管理支出,服务于村(社区)事务的干部报酬和办公经费不计入此项;其他支出:指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经营管理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 3.本表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益半年统计,数据起止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 ||||||||||||
填表人: 吴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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