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店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 发布时间:2023-04-06
  • 信息来源:广水市郝店镇
  •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防灭火处置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方案,同时指导各村(社区)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方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处置责任制。

(二)镇村联防,快速反应。村级防火队力量与村联防区防火队力量相结合,村级防火力量与镇半专业扑火队力量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坚持打早、打小、打了。

(三)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四)警钟长鸣、常备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二、森林防火机制

(一)森林防火宣传机制

1、重点防火期内,各村利用小喇叭、村村响到每个村、湾宣传森林防火相关政策,有电子屏的利用电子屏宣传防火政策。

2、每个村以户为单位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以承诺书为载体把森林防火政策宣传到每家每户,签订的承诺书村备档一份。

3、镇森林防火宣传巡逻车,每天带喇叭到各村宣传森林防火政策。

(二)森林火灾预防机制

1、队伍建立制度。村级建立10人以上的防火队伍,人员名单报镇森防办备案。成立40人的森林防灭火应急队伍,成员由10个民兵和30名青壮年村干部组成。镇级配备60台风力灭火机、40台喷水灭火机。林地面积少的村配备2-3台灭火鼓风机和2台喷水式灭火器,林地面积大的村配备3-4台鼓风机和4台喷水式灭火器。

2、四巡查两报告制度。重点防火期内,各村在每日温度相对较高时段、火灾易发时点到山头巡查不少于四次,并将巡查水印照片报工作群。

3、日巡逻制度。保证常态化巡逻、常态化备勤。每日由镇值班领导带领4名巡逻队员(含司机)携带鼓风机4台,在镇辖区内不间断宣传、巡逻,发现较小火情及时处理,发现较大火情及时上报镇党政办,党政办按既定报告制度上报相关领导,统筹调度指挥扑火。每日晚间,由镇值班领导牵头带领派出所及村辅警常态化巡逻。

4、日通报制度。每日值班领导要对当日镇村干部值班值守情况、巡逻情况、火情处置情况进行如实通报。

5、火情信息互通制度。每个村湾安排一名火情监测员,发现火情及时报告村委会。各村或镇巡逻队在巡查中发现邻村或邻镇其他村有火情时,第一时间通知相关村,火情较大时协助对方扑火救火。

6、责任包保制度。村干部、党员包组、包山头,每日对包保的山头进行巡查,确保不冒烟、不起火,出现火情及时处理、报告;驻村干部包村,驻村干部定期对驻点村森林防火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7、重要卡口值守制度。在全镇范围内设置18个防火进村路口执勤点,在易发火灾的重要时间节点,严禁任何火源进入林区。

8、联防制度。全镇划分四个森林防火联防区。花山村、张岗村、西冲村、天生村为第一联防区,黑村村、关店村、中峰寺村、凤凰村为第二联防区,孟畈村、郝店村、铁城村、红花山村、白龙村为第三联防区,严家湾村、高楼村、双河村、响塘村为第四联防区,联防区要相互协防,联防联控。

三、森林灭火机制

(一)火情报告

镇当日值班人员接到火警(情)后,第一时间通知相关村、镇应急办主任、镇林业站站长、镇环保站站长(烧秸秆)、火点所在村驻村领导干部、当日带班领导、分管应急领导、分管林业领导、镇主要领导。各位领导要及时关注火情进展情况,根据分工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落实相关责任。

(二)火灾扑救原则

1、接到火警(情)后,坚持集中力量扑小火的原则,村灭火队第一时间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预判火情较大时,一是横向联系联防区的扑火队参与扑救,二是向镇申请支援(电话:0722-6851111)。

2、当日值班领导在接到火情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起火点,现场指挥调度,优先调度当日巡逻人员,其次调度当日应急扑火备勤人员,如火情较大,直接调度其他5个扑火队,集中力量打小火。根据火情情况判断,半小时内无法扑灭的,及时报告镇分管应急领导、分管林业领导及镇主要领导。如预判火情较大,镇级扑火力量无法扑灭的,迅速联系联防镇灭火队参与扑救,在邻镇联防队参与扑救后仍不能控制火情的上报市林业局、应急局请求支援。并通知公安机关查找线索。

3、森林火灾扑灭后,前线指挥部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场进行全面、彻底清理,要编班定人,由一名负责人带二名以上人员包片对全线进行清理。确定无余火后,报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方可撤离火场,同时要安排专人留守火场4小时以上,经检查确认无火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4、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扑火队员要2人一组,相互照应。村委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到安全地带。

五、调查处理

火情发生后,由镇党委政府牵头,森林火情由林业站会同派出所及村委会对火情进行调查;秸秆焚烧的由环保站会同派出所及村委会对具体情况进行调查。轻微违章野外用火原则上由村委会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进行处理,对纵火人进行口头批评和一定金额的罚金处罚;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经镇党委政府报市林业局执法大队处理,同时由镇督查专班根据实际火灾面积对纵火人进行处罚,对相关镇村干部开展调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问责;达到30亩以上及构成刑事案件的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根据相关法律对纵火人和失责镇村干部进行处罚。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