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报送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证照代办事项和咨询服务事项,按照受理、承办(报送、协办或办理)、回复三个环节办理。其它服务事项,及时受理,按时(即约定时限)办结,并做好记录。具体程序如下:
一、受理。对村(居)民提出的要求,由村级代办员负责受理、登记,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由其它村(社区)干部接待的需上报的事项,应及时转交村级代办员受理、登记。
二、报送。由村级代办员负责,在三个工作日内(不超过一周)向镇便民服务大厅各服务窗口上报各类申请材料。对于特殊事项,要随时受理、即时报送。
三、协办。对已受理的报送事项,先由村代办员负责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四、办理。由村级代办员负责直接进行办理。要在一周内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跟踪办理情况,及时领回相关资料,按时登记报结。
五、回复。根据镇便民服务窗口承诺期限,由村级代办员负责上下沟通,办理领取证照等相关手续,及时向村(居)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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