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等级评定
  • 发布时间:2026-04-30
  • 信息来源:广水市十里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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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办、开发区残联:

为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等级评定不精准问题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明确整治工作内容。

残疾人等级评定不精准问题整治主要指残疾评定结果与申请人实际残疾状况不符,如低级高评或高级低评、康复、应注销未注销等。

二、加力攻坚重点任务。

一是按时间节点高质量推进。2026年4月25日之前,要按时完成持证残疾人实地核查走访全覆盖自查自纠,摸清问题底数,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任务,实地核查走访应有相应工作记录。二是加强问题排查上报。以村为单位,形成入户排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逐人逐项核实上报。三是积极稳妥开展整治。对排查发现问题和各村转交问题,限期整改、销号管理;对残疾人证应注销未注销等可立行立改的问题,要迅速整改到位。

三、严格规范残疾评定流程。

一是严禁目测评残。2018年以后目测评残的,一律重新评定并在评定表上标明“目测重新评定”;2018年以前目测评残、已经到有效期的一律重新评定,未到有效期的提醒、提倡重新评定。二是公示透明公开。严格落实《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对所有持证残疾人,重新组织在村(社区)进行公示。三是确保信息完善。各镇办、开发区残联窗口在填写残疾人鉴定申请表时,要确保残疾人信息完善,包含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监护人证明材料、必要医学证明材料等。

四、认真做好到期换证和舆情应对工作。

一是做好到期换证服务。镇办、开发区残联要做好到期换证工作,结合持证残疾人实地走访核查,联动村(社区)残协一对一做好到期换证通知工作,宣讲相关政策、排查换证需求,及时规范换证,不愿换领的残疾人需写注销申请经本人或监护人签字,村(社区)写明意见并加盖公章,由镇办、开发区集中送市残联进行残疾人证注销。二是做好舆情监测引导。各地要及时制订舆情应对预案,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及时跟踪督办、快速有效处置。三是做好信息保密。不得将辖区内持证残疾人个人信息对外公布(重新组织公示的除外)。

五、严格数据报送审核把关。

各镇办、开发区残联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报出的数据和台账资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与报送各级集中整治办的数据、台账资料的一致性,避免“两张皮”。问题统计以人为单位。残疾人证应注销未注销,无论是否牵涉资金,均计为问题,及时注销、整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之前已发现且完成整改的问题不需计入。

公示格式及名单另发。

举报电话:0722-623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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