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0日在太平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预备会上通过)
太平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会议决定批准镇人民政府委托镇财政所所长姚小武同志所作的《财政预决算报告》。
会议认为,2016年经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增长较快,预算内可用财力保证了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和社会事业支出的安排,预算外收支执行情况得到了有效加强。提出的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切实可行,符合我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
会议决定,批准《太平镇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报告》,并授权镇人大主席团对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如有调整,报请镇人大主席团对调整情况予以研究执行,督促对预算及执行和调整情况依法予以公开,并适时报告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会议要求,2017年度财政工作要以《预算法》的要求为指导,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为要求,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切实加强财源建设,加大征管力度,通过各种途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确保财政收入持续增长;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实行资金的使用量入为出;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改革、发展、稳定的需求,做到财政实现收支平衡;要以制定的收入目标为动力,增收节支,不断壮大财政实力。全镇上下要齐心协力,克难奋进,自我加压,强化管理,在新形势下促进全镇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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