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保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以便更好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提前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分配方案的通知》(广乡振发〔2021〕1号)文件精神,请各村(社区)接此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力量,紧紧围绕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发展产业项目,建设项目要从项目库中选取实施,项目和资金要向监测对象倾斜,具体实施项目按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申报备案,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2022年提前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明细表》执行,同时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完善相关手续。在保证衔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切实规范衔接资金的使用,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衔接资金分配方案综合考虑脱贫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和后续扶持、产业奖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短板弱项,并报请镇政府批准同意后实施。
附件:2022年提前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明细表
太平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9日
2022年提前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明细表 | |||||
序号 | 项目类别 | 建设内容及效益 | 村名 | 总投资(万元) | 是否是项目库中的项目 |
1 | 脱贫村 (原深度贫困村) | 猫子湖村 | 50 | 是 | |
黄牛养殖 | 20 | 是 | |||
2 | 脱贫村 (原重点贫困村) | 豚鸭养殖 | 西河村 | 20 | 是 |
3 | 脱贫村 (原重点贫困村) | 黄鳝养殖 蔬菜基地 | 东河村 | 20 | 是 |
4 | 脱贫村 (原重点贫困村) | 高粱玉米种植 | 高店村 | 20 | 是 |
5 | 脱贫村 (原重点贫困村) | 草莓大棚,蔬菜种植 | 红旗村 | 20 | 是 |
6 | 非重点村 | 瓜蒌种植 | 群联村 | 10 | 是 |
7 | 非重点村 | 高粱种植 | 七里冲村 | 8 | 是 |
8 | 非重点村 | 瓜蒌种植 | 群益村 | 5 | 是 |
9 | 非重点村 | 镇级统筹 | 7 | 是 | |
10 | 产业奖补(监测对象) | 产业奖补 | 7 | 是 | |
合计 | 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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