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花湾村2021年春季雨露计划
广水市2021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
扶贫助学申报工作安排
一、申报流程
1、补助对象名单产生(6月15日前)。
(1)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对象认定工作,请各地于2021年6月15日前完成。
(2)2021年春季学期的认定对象范围为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已脱贫家庭子女(含各地已认定但未消除风险的边缘户)就读于国家教育部、人社部批准的中、高职院校,且已获得正式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就读生(含实习生)。
(3)各地要以2020年秋季学期已经享受补助对象数据作为参考,开展入户认定。
2、入户认定(驻村工作队、村,5月21-6月15日)。
村、驻村工作队及帮扶干部以2020年秋季学期已经享受补助对象数据为基础进行入户核实认定工作。
(1)经核实,2020年秋季学期已经享受补助并仍在读的学生,属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已脱贫家庭子女(含各地已认定但未消除风险的边缘户),由驻村工作队或帮扶责任人填写《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附件1)。
(2)经核实,2020年秋季学期已经享受的补助对象,但目前未在读的学生(含已退学、毕业、辍学、休学、参军等),填写《未在校就读确认书》(附件2)。
(3)经核实,在《2020年秋季学期享受补助对象》名单以外,属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已脱贫家庭子女(含各地已认定但未消除风险的边缘户),就读于国家教育部、人社部批准的中、高职院校,驻村工作队及帮扶责任人督促学生及时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就读证明》(附件3),送村委会审核汇总后交镇办复核,汇总报市扶贫办在信息系统中进行人工校正。
3、名单及资料上报(村、镇,6月15-6月17日)。
以村为单位审核汇总,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盖章后向所在镇办上报附件1-4。以镇为单位审核汇总签字盖章后向市扶贫办上报附件1、2、3、5。各种申报相关资料,村及镇各保留一份存档。
4、名单公示及补助标准(根据省扶贫办通知标准执行)
补助对象及政策要求
春季学期的认定对象范围为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已脱贫家庭子女(含各地已认定但未消除风险的边缘户)就读于国家教育部、人社部批准的中、高职院校,且已获得正式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就读生(含实习生)。
上报内容
所有上报学生提供在校就读确认书附件1。(纸质)
2、所有上报学生提供附件3(电子档学籍证明);在《2020年秋季学期补助对象》名单以外今年新增上报的学生,需另提供2021年春季学籍证明(附件3纸质版)。
4、所有上报学生提供系统身份截图电子档。
5、镇办汇总表附件5。(电子档和盖单纸版)
三、市、镇、村及驻村工作队职责。
市扶贫办负责全市雨露计划的组织实施、督办督查、政策解释、镇级业务培训等工作。
镇扶贫办负责本镇雨露计划的组织实施、村及驻村工作队、帮扶人业务培训和资格审核等工作。
村、村工作队及帮扶责任人负责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已脱贫家庭子女(含各地已认定但未消除风险的边缘户)内学生的情况调查、资格审核、信息上报等工作。
2021年5月24日
附件1
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
兹确认 ,性别 ,身份证号 ,系湖北省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根据国家建档立卡系统 年(春\秋)在校贫困生反馈数据核实,该生本学期在 学校 (请选择A.就读; B.实习),学历层次 (请选择A.中职〈中专〉; B.高职〈大专〉),学号 ,学制 年,与国家建档立卡系统反馈数据一致。
(本确认书一式叁份,县、乡、村各留存壹份。由驻村工作队长和户主共同签字确认,并对本确认书的真实性负责。)
驻村工作队长(帮扶责任人)签名: 联系电话:
户主签名或手印: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学生未在校就读确认书
兹确认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系湖北省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根据国家建档立卡系统中 年(春\秋)在校贫困生比对反馈数据核实,该生本学期因 (请选择A.辍学; B.退学; C.休学;D.参军;E. )未在反馈学校就读。
(本确认书一式叁份,县、乡、村各留存壹份。由驻村工作队长和户主共同签字确认,并对本确认书的真实性负责。)
驻村工作队长(帮扶责任人)签名: 联系电话:
户主签名或手印: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3
2021学年秋季学期学籍就读证明
兹证明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系湖北省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人,现在我校(院) 年级 专业学习,学历层次 (请选择A.中职〈中专〉;B.高职〈大专〉),学籍号 ,该生本学期 (请选择A.在校就读;B.实习),特此证明。
学校盖章:
学校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此证明由学生拍照后传户籍地所在村驻村工作队或将原件交户籍地村委会。涂改、复印、无学校盖章和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的无效。)
附件4
广水市 武胜关镇芦花湾 村在校就读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汇总表
序号 | 学生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学生所在县乡村组 | 就读院校及专业 | 入学时间 | 就读年级 | 学历层次 | 数据来源 | 核准结果 | 认定结果 | 帮扶干部姓名 | 帮扶干部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孙*祥 | 42098320010220101X | 芦花湾村四组 | 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20190910 | 高职 | 系统标注 | 在校 | 符合 | 左德胜 | 13997899486 | ||
2 | 陈*悦 | 420983200401261020 | 芦花湾村五组 | 广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 20190901 | 中职 | 系统标注 | 在校 | 符合 | 乐志文 | 15672990801 | ||
3 | 王* | 420983200005171023 | 芦花湾村五组 |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口腔医学院 | 20190901 | 高职 | 系统标注 | 在校 | 符合 | 王文 | 13972981789 | ||
村委会意见: 以上贫困学生信息已核对无误,国家反馈数据共 3 条,其中信息准确 3 条,信息有误 0 条,新增信息 0 条,符合认定结果共计 3 条。 负责人签字: 村委会盖章: 2021年6月4 日 | 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长意见: 经入户走访,数据核准有效,同意上报。 签字: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学历层次”填写中职(中专)或高职(大专);“数据来源”填写系统标注或新增入学;“核准结果”填写在校或实习、辍学、退学、毕业、休学、参军;”认定结果“请根据核实结果填写,即在校和实习填写为符合,其他填写为不符合。
附件5
广水市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补助兑现花名册台账
镇办扶贫办(盖章): 补助资金发放人数合计: 人;补助资金发放总额合计: 万元。
序号 | 补助对象 所在县乡村组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码 | 就读院校、 年级及专业 | 学历层次 | 补助金额(元) | 补助发放时间 | 家庭户主姓名 | 一卡(折)通开户人姓名 | 户主一卡(折)通账号 |
1 | 芦花湾村四组 | 孙*祥 | 男 | 20010220 | 42098320010220**** | 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高职 | 陈*英 | 81010000****33019 | |||
2 | 芦花湾村五组 | 陈*悦 | 女 | 20040126 | 42098320040126**** | 广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 中职 | 陈*汉 | 陈晓利 | 81010000****99287 | ||
3 | 芦花湾村五组 | 王* | 女 | 20000517 | 42098320000517**** |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口腔医学院 | 高职 | 王* | 6224121****19307 | |||
填表说明:“学历层次”填写中职(中专)或高职(大专)。
附件6
2021年武胜关 镇芦花湾 村春季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公示名单
根据雨露计划教育补助政策相关要求,经镇、村及驻村工作队对我村贫困学生的学籍情况进行
审核,现将审核情况公示如下:
学生姓名 | 性别 | 就读学校名称 | 入学时间 | 户主姓名 | 审核情况 | 不通过原因 |
孙*祥 | 男 | 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2019年9月 | 陈*英 | 通 过 | |
陈*悦 | 女 | 广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 2019年9月 | 陈*汉 | 通 过 | |
王* | 女 |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口腔医学院 | 2019年9月 | 王* | 通 过 |
以上情况如有与事实不符,请及时到村或电话举报!公示期:2021年6月4日,共10天。举报电话: (注:镇、村公示需保留远、近照片各一张)
芦花湾 村委会(盖章)
2021年6月4日
附件7
关于支付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
教育补助对象资金的请示
广水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 镇人民政府初审、复审、公示、核对, 等 名职业教育申报对象属我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且符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政策,请予以支付2021年春季学期补助资金 万元。
附:《 镇人民政府2021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对象打款花名册》
镇人民政府
2021年月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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