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盘村防溺水告知书
  • 发布时间:2023-08-08
  • 信息来源:余店镇金盘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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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从我做起

防溺水‘’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得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


    4.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熟悉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游泳。

   不熟悉水性不得擅自下水施救,有一点至关重要,千万不要再被水淹没的道路上行走,这样非常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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