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盘村全域火葬通知通告
  • 发布时间:2024-01-25
  • 信息来源:余店镇金盘村村民委员会
  • 【字体:


根据(广泛办2023三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村实施火葬有关通知如下:

一、自2024年3月20日零时起、凡在广水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城乡居民遗体一律实行火化,骨灰统一进入公墓安葬或寄存。严禁将遗体或骨灰装棺土葬,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遗体或骨灰提供土葬用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凡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及政策明确的相关人员死亡后,按规定火化的,实行“五免一奖”,即免除普通殡仪车遗体接运费、三日内遗体冰柜冷冻费、遗体基本火化费、遗体消毒费、一年内骨灰寄存费,对节地生态安葬进行奖补。

三、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棺材。市殡仪馆或镇(办)殡仪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冰棺共丧属租赁使用。

四、提供丧属在市殡仪馆或镇(办)殡仪服务中心文明办丧。严禁丧属在城镇街道实施占道停尸、搭建灵堂治丧等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法依规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2024年3月20日零时起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