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性资源。为加强河道管理保护工作,落实管理责任,健全长效机制,根据(鄂办文〔2017〕3号)和《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随办文〔2017〕10号)要求,结合余店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我镇河道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道健康生命、实现河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道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道休养生息、维护河道生态功能,打造河道生态景观。
——坚持党政主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镇河长、村级管理员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道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档、一河一策,解决好河道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
——坚持依法管理、严格执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规范河道管理各项工作,建立健全河道管理与执法机制,提升河道管理执法水平。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建立严格的河道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道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河道管理责任主体
理顺河道管理体制机制,建立河长制工作机构,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护人员,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
(二)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
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健全控制指标体系,着力加强监督考核。
(三)划定河道水系生态空间
依法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完成主要河流水域岸线登记,依法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四)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
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开展河道排污口调查,加快实施入河排污口截污治理,按照轻重缓急制定治理方案和实施计划,有效控制河道水体污染,确保污水无直排。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村镇污水处理,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加强增施有机肥和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化肥用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建立河道生态补水长效机制,鼓励使用再生水。加强河道跨界断面、主要交汇处、重点水域水量、水质和环境等监测工作,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措施。严格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水环境恶化区域水污染排放标准,从源头杜绝河库水体污染。
(五)强化水环境治理
建立水环境目标管理制度,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治理,开展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加强河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加快镇村水环境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大力推进生态镇、生态村创建活动,禁止填河造地、截弯取直、河道硬化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建设行为,构建自然生态河道,维护健康自然河库岸线和天然深潭浅滩、泛洪漫滩。
(六)加强监管
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加大河道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河道日常监管制度,利用信息技术实行河道动态监管。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倾倒废弃物和非法侵占水域岸线。
三、组织形式
(一)设立余店镇河长和村管理员
在全镇范围内设置镇级河长、村管理员。
党委书记王虎同志任第一总河长,镇长夏华良同志任总河长,分管领导祝小东同志任副总河长,村组依此类推,各河道所在村设管理员。
镇级河长的设置
1、余店河河长
管理范围:余店河流域内的所有河流。
2、陈家河河长
管理范围:陈家河流域内的所有河流。
3、黎家湾河河长
管理范围:黎家湾河流域内的所有河流
4、张家桥河河长
管理范围:张家桥河流域内的所有河流
5、界河河长
管理范围:界河流域内的所有河流
村级河道管理员的设置
各河道所在村河道管理员,由村级负责同志担任,每个村设置1名管理人员。
(二)河长职责
1、总河长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负责本辖区内所有河道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镇相关部门和村河长制工作进行督导。目标任务:确保河道生存空间及水环境安全;国家水质监测点水质达到3类及以上标准、饮用水水质达到2类及以上标准。
2、镇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流域内河道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目标任务:确保流域内河道生存空间及水环境安全;河流水质达到3类及以上标准、饮用水水质达到2类及以上标准;流域内河道畅通、河堤安全,河道能够正常行洪。
3、镇级河长的具体工作:包括组织领导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
4、参加河长制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重大问题解决方案。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同配合,保障我镇河长制顺利实施。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全镇推进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镇党政综合办、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卫计办、环保站、村镇建设办、林管站、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畜牧服务中心、卫生院、市场监督管理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派出所及各村有关负责同志组成,镇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
(四)河长制办公室设置
镇级河长制办公室设在镇农办,办公室主任由卢永波同志兼任,负责全镇推进河长制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河道管理和保护制度及考核办法,监督、协调各项任务的落实,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明确责任主体,抓紧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河长制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二)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将河道管理与保护列入镇政府目标责任制,统一纳入镇政府对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三)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加大对河长制的社会监督力度,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主要河道岸边显著位置要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河道管理员职责、河道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聘请当地群众代表担任监督员,定期对河道治理和管理效果进行评价。建立河道保护信息发布平台,依法公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畅通公众投诉渠道。
(四)建立舆论引导机制。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要意义,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组织开展河道生态保护管理、用水节水等水情教育,增强保护河道生态环境意识。加强对河道管理保护先进典型的总结推广,增强社会各界河道保护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道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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