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广水市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实施办法》,结合《长岭镇光伏扶贫电站分配方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村两委会及党员、群众代表会议通过,光伏电站收益分配按照政策要求,严格评选程序,达到公开公正透明,现将收益分配进行村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季度收益1.75万元,具体分配如下:
支付14人公益性岗位工资1.75万元
黄*国2250元 刘*庆2500元 刘*波875元 刘*宝750元
刘*宝1125元 肖*松1125元 刘*武1125元 刘*林1125元
刘*军1125元 肖*启1125元 宋*玉1125元 肖*义1125元
徐*芳1125元 刘*东1000元
公示期限:2025年1月11日至1月21日(公示10天)
公示期内,对以上分配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
举报电话: 123170722---6711111
罗家垱村委会
2025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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