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随州市第三届“军创杯”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活动的公告
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推进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根据《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组织实施方案暂行办法》(退役军人办发〔2021〕12号)文件精神,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全市联合举办第三届“军创杯”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立创业创新潮头 展退役军人风采
二、大赛流程
(一)大赛组织。大赛设“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及生活服务业”和“现代农业”3个赛道,参赛企业(团队)按照赛道报名参赛。各赛事主要通过项目路演方式进行,由专家评委评审,在公证机构监督下,决出参赛项目名次。各参赛企业(团队)按照县(市、区)级初赛、市级决赛的层级晋级参赛。
(二)大赛启动。2023年6月30日前,各地启动第三届全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宣传动员本辖区区域内退役军人企业(团队)报名参赛。7月10日前,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完成参赛资格审核报名确认工作。
(三)主体赛事。初赛由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市级决赛由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7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初赛赛事。8月中旬,组织市级决赛活动。
三、奖项设置
市级决赛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颁发奖牌和证书。对大赛期间组织宣传发动成效显著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对获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在政策范围内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纳入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项目库,实行长期跟踪,按政策提供相应服务。
四、有关要求
报名参赛的企业(团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且未曾在往届各级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参赛企业独立创始人(或持股的联合创始人)、团队核心成员必须为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参赛企业(团队)仅可选择1个赛道参赛,不得兼报。
(一)参赛企业报名条件
1.2018年1月1日(含)以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
2.有股权融资需求,尚未接受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
3.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4.能够创造一定就业岗位,带动更多退役军人就业。
(二)参赛团队报名条件
1.截至2023年1月1日,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截至2023年1月1日注册不超过1年的,可以以参赛团队身份参赛。
3.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1名为退役军人。参赛退役军人须为团队组建的发起者或团队核心技术发明人员。
五、报名方式
2023年6月30日前,填写随州市第三届“军创杯”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报名表连同路演PPT、商业计划书一并报送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或邮箱:632397202qq.com(邮件名为: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如有疑问,请联系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股,联系电话:0722-7111085。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