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应山分局民警积极回应群众求助,及时帮助市民赵某某(男,广水市应山办事处人)追回了误转给他人的30万元资金。
1日上午10时许,赵某某在手机上向一位工程合伙人转发一笔30万元的工程款时,因操作不慎,误将款项转给了另一陌生人。赵某某发现后立即到应山分局寻求帮助。分局值班副局长李明了解情况后,迅速安排值班民警秦义等人到赵某某开户的银行进行核查,并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找到了误转款项的收款人。秦义随即电话联系该收款人,对其进行法律宣传后,收款人遂将30万元转还给了赵某某。
赵某某看到手机上收到的30万元,激动得紧握着秦义的手,连声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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