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部门决算公开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4、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5、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6、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7、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说明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水市中国共产党政法委员会主要负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调查分析全市社会治安和政法工作形势,及时向市委提出决策意见和建议。
3、对全市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4、组织、领导、协调、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工作。
5、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协助市人大、市纪检监察部门指导、督促有关案件的查处工作。
7、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以及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8、组织、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对重点部位、重点单位进行整治,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重点推广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9、研究制定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和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指导乡镇政法委员会及政法部门的工作。
10、完成市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广水市中国共产党政法委员会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广水市中国共产党政法委员会决算包括:广水市中国共产党政法委员会本级决算。
广水市中国共产党政法委员会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详细说明:内设办公室、干部股、宣传教育股、执法监督股、维稳指导股、反邪教协调股、综治督导股、基层社会治理股(市护路护线联防办公室)、法学会秘书股,下辖1个事业单位,是广水市网格化管理中心,其人员工资及编制纳入广水市中国共产党政法委员会预算单位。现有编制27名,实有27人,其中:在编在职27名。
第二部分:2020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广水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水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决算收入总计1049.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34.4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5.55万元,与上年总收入相比增加154.27万元,增加的原因为:维稳难度加大,经费投入增加近20万元;转隶人员7人,调入3人,人员经费增加130余万元;决算支出总计934.4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34.4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15.55万元,与上年总支出相比增加154.27万元,增加的原因为:维稳难度加大,经费投入增加近20万元;转隶人员7人,调入3人,人员经费增加130余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4.44万元,占89%,年初结转和结余115.55万元,占11%。
本年支出包括:基本支出914.35万元,占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9万元,占2%。
二、关于广水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广水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934.44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增减,与上年数相比增加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934.44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加0万元。
三、关于广水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0年“三公”经费总支出数为5.3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9.68万元,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六条意见,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数减少7.45万元,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六条意见,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0,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年无出国(境)安排,与2019年决算减少1.08万元,原因为:本年无出国(境)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预算数比增加0万元,原因单位没有购置公务车,比上年数增加0万元,原因单位本年没有购置公务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0万元。原因单位没有公务车,与上年数比增加0万元,原因单位没有公务车。公务接待费5.3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接待人数612人,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9.68万元,原因为:执行国家政策压缩开支,上年数减少1.08万元,原因为:执行国家政策和疫情影响。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广水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934.4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与上年数增加107.43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等。
五、关于政府支出采购说明
广水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 12 月 31 日,广水市委政法委员会共有车辆 1 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七、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广水市委政法委员会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147.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6.5%。从评价情况来看,政法委总体情况良好,预算编制质量较好,预算信息公开符合要求;预算执行进度良好,年末基本无结转结余;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广水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21万元,执行数为48.21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平安建设宣传,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度点培育推广;召开安排、部署、挤推进、督办、总结会议;迎接上级检查考评及对下检查考评督办指导。
司法救助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8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100%。对政法部门重大执法司法活动和事项进行备案,及时给与当事人司法救助。
维稳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67万元,执行数为31.67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对全市维护稳定工作进行协调、检查和督办,指导全市各单位的维稳工作;2、对全市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和掌握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督促相关部门制定措施处置化解;3、在敏感时期党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制定重大事件处置预案、维稳工作。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持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健全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逐条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确保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强化绩效管理意识,及时采集、整理和分析绩效运行信息以及相关数据,有效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引作用,实现预算绩效的动态管理。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充分考虑上一年度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年度项目工作计划,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项目预算,优化资金支出方向,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说明
广水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说明
广水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包括公务接待和车辆运转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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