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规定,现将审议批准的广水市武胜关财政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年度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
2、指导、监督执行相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3、非税收支管理和农村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监管等工作
二、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7年收入情况及增减变化
武胜关财政的2017年收入预算3705262元,其中财政拨款3568220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291135元。
(二)2017年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
武胜关财政2017年支出预算3705262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359587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66683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9988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9300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268053元。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23214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补发调整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5907元,主要是增加创先经费。
三、机关运行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35034元、差旅费29910元、办公用房的水电费3000元。
四、“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72088元,较上年减少8587元。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广水市部门决算编制方案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五、部门决算中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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