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30日在广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上
广水市财政局局长 胡文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报告广水市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情况
广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和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水市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为:
1、公共财政预算。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124,266万元,同比增长8.8%;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520,152万元(含专项转移支付)。
2、政府性基金预算。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5,881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35,881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224,98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225,633万元。
(二)2018年政府预算执行情况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2018年,全市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7,475万元,为预算的102.6%。其中:税务完成96,032万元,为预算的102.7%;财政完成31,513万元,为预算的101.4%。
(2)地方公共财政支出情况。2018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9,180万元(含专项转移支付),为预算的99.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940万元,为预算的100.1%;公共安全支出15,647万元,为预算的101.9%;教育支出88,627万元,为预算的100.4%;科学技术支出6,218万元,为预算的100.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507万元,为预算的1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793万元,为预算的97.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000万元,为预算的100.2%;节能环保支出5,104万元,为预算的100.8%;城乡社区支出44,658万元,为预算的100.4%;农林水支出56,239万元,为预算的100.2%;交通运输支出39,952万元,为预算的100.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935万元,为预算的101.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71万元, 为预算的94.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486万元,为预算的100.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730万元,为预算的96.5%;住房保障支出27,161万元,为预算的101.1%;其他支出7,115万元,为预算的100%;债务付息支出7,097万元,为预算的88.7%。
(3)地方公共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公共财政收入来源566,607万元。分项情况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7,475万元;省级财政补助收入357,663万元,其中:省级返还性收入17,04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8,26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2,355万元;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71,619万元;上年结转14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49万元;调入资金4,354万元。财政总支出566,607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9,18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6,738万元;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7,48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0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2018年,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35,454万元,其中:本级收入14,765万元、省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623万元、调入资金3331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735万元。
本级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424万元,为预算的45.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993万元,为预算的80.9%;污水处理费1,348万元,为预算的103.7%。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收入86万元;中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90万元;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7,007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39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50万元。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735万元,其中:专项增量债券7,700万元,专项置换债券1,035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35,454万元,其中:本级收入安排支出14,76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安排支出8,623万元、调入资金安排支出3,331万元、政府债券支出7,70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35万元。
本级收入安排支出:全部为城乡社区支出14,765万元,为预算的52.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42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993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348万元。
专项转移支付安排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07万元;农林水支出9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390万元。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3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支出7,700万元。
(3)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来源合计35,454万元。其中:本级收入14,765万元、省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623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735万元、调入资金3,331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35,454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02,015万元,为预算的89.8%。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8,604万元,为预算的121.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4,634万元,为预算的95.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0,885万元,为预算的51.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6,414万元,为预算的124.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0,088万元,为预算的101.7%;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39万元,为预算的113.1%;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23万元,为预算的114%;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28万元,为预算的104.5%。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21,725万元,为预算的98.3%。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9,136万元,为预算的99.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293万元,为预算的96.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2,308万元,为预算的94.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1,340万元,为预算的96.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0,667万元,为预算的103.1%;工伤保险基金支出404万元,为预算的132.9%;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13万元,为预算的100%;生育保险基金支出364万元,为预算的168.5%。
收支相抵,当年赤字19,71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33,845万元。
4、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1)2018年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
2018年末,广水市政府性债务余额为359,39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57,459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01,937万元。
(2)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18年底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18年,省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62,67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60,658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02,017万元。与2017年债务限额351,854万元比较,增加10,82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增加9,41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增加1,411万元。
(3)2018年政府债务余额与债务限额比较
2018年,广水市政府债务余额低于省核定限额3,28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低于限额3,20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低于限额80万元。
二、人大常委会批准公共财政主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广水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第17次会议审议批准当年公共财政预算主要项目执行情况:
(1)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政府支出责任。安排资金710万元,用于第一轮环卫市场改革、禁养区养殖场关闭、中华山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大水面蓝藻生物防治等;使用债券资金20357万元,实施“厕所革命”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
(2)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拨付资金1200万元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湖风、昌瑞等企业供电专线改造;
(3)鼓励招商引资立项争资。拨付资金1,110万元,落实招商引资、工业经济发展奖励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4)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地方财政负担政策。拨付资金734万元用于补助普通高中公用经费。
(5)提高以钱养事和差额人员供养水平。增加支出预算1,680万元,用于提高差额人员和以钱养事人员待遇水平。差额人员由人年2万元调整到4.8万元、以钱养事人员由人年2万元调整到4万元。
(6)落实人民警察“两项津贴”提标政策。安排预算资金1268万元,用于提高人民警察执勤津贴和加班补助标准。
(7)安排资金600万元,用于公安“雪亮工程”项目建设。
三、保障预算执行的主要措施
(一)坚持培植财源,提升实体经济发展能力。加大立项争资力度。认真研究国家、省出台的扶持县域经济发展政策,加强对上联系,及时捕捉政策信息,超前谋划项目,把握立项争资的主动权。加大立项争资奖励性资金投入,增强部门和单位立项争资积极性;加大支持企业发展力度。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搭建企业融资平台、促进政银企深度合作,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组织企业用工招聘会,实行企业员工培训补贴制度,建立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推进企业水、电、气报装等市场化改革,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加快土地储备力度,鼓励企业采取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取得工业用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二)坚持改善民生,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一是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等事业发展投入力度,坚决落实国家基本民生保障政策,推进广水民生事业全面发展;二是全力支持精准扶贫。加大扶贫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确保应纳入整合范围的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提高扶贫投入占可整合资金比重,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保障;三是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现代农业,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落实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继续扩大农业专业合作社规模,引入社会资本加速农村土地流转。
(三)坚持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一是牢固树立勤俭节约和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二是强化预算意识。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列入预算的不得突破;强化各单位预算执行和支出绩效主体责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决定,推动绩效评价提质扩围,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三是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加快消化部门存量,完善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加快资金审核和拨付,减少资金沉淀,统筹存量资金用于弥补收支缺口、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精准扶贫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四)坚持改革创新,推进经济发展转型升级。一是积极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撬动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二是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三是重点改革工作深入推进。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完善一体化的动态监控机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采购行为,提高监管和服务水平。深化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推进非税征缴系统改造升级。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体系,努力实现规范管理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8年,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各项财政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各项财政改革得到有序推进,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扎实推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快广水中国风机名城、中等宜居新城和小康福民之城“三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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