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店镇2018年财政决算公开说明
  • 发布时间:2019-10-14
  • 信息来源:李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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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为行政单位,执行的是行政单位的会计制度。我单位现在独立核算单位1个,编制单位有3个,其中转移性支付包括:20个村、社区及教育、民政、农林水利。我单位现有行政在职27人,财政补助拨款23人,退休人员全部调整到养老保险局。

  2、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公务接待费用为:342,650.00元,接待人次为5895人次,接待批次为525批,比上年减少607,678.00元,响应国家政策节约开支。

在本年中公务车运行费66,209.00元,比去年增加57,091.78元。因为公务用车使用多年,维修比较多,以前年度未把车辆保险计入,且今年把镇洒水车费用计入。

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李店镇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4.0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其中:办公费14.23万元、印刷费53.10万元、水费0.14万元、电费0.40万元、差旅费12.04万元、公务接待费34.26万元、委托业务费1643.70万元、工会经费5.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2万元。1501.08万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72.96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今年基础设施建设较多,委托外包机械、劳务等费用支出增加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李店镇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14万元,用于对电脑、空调、打印机、垃圾车等办公设备的购置。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李店镇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 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垃圾车。

六、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预算绩效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合理安排财政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加大资金整合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我镇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0个,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附件:2018年度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镇2018年度无项目工程。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0%。

  附件:《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例如: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例如: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李店2018年度乡镇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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