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教育局2023年部门本级预算信息公开
  • 发布时间:2023-02-03
  • 信息来源:广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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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

十三、非税征收计划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广水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如下: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2.研究全市教育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

3.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社区教育、扫盲等工作;指导、协调区县及市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4.主管全市教育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有关人事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来宁就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5.负责全市教育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区县、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6.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城市教育费附加、教育地方附加费、人民教育基金;归口管理国(境)外对本市的教育援助和贷款;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内部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审计直属学校(单位)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

7.根据全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各类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指导、监督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审批学校土地的使用与调整。

8.综合管理全市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规划、指导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工作。

9.主管全市教育的招生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学历教育的考试、考核工作,管理全市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10.负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工作。

11.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12.领导教育系统各单位和党的关系在市委教育工委的学校(单位)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上述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思想政治以及统战、群团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广水市教育局核定单位类型为:行政单位。

2.内设机构9个,分别为:党委办公室、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规划财务股(学校基建项目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基础教育股(职教股)、教育行风建设管理股、法制和学校安全管理股(信访股)、审计监督股。

3.下设部门(单位)41个,分别为:广水市教育资助中心、广水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广水市教育档案管理中心、广水市教育后勤服务中心、广水市教育后勤保障与管理办公室、广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广水市电化教育馆、广水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广水市教学研究室、广水市教育培训中心、广水市校外活动中心、广水市第一高级中学、广水市第二高级中学、广水市第三高级中学、广水市第四高级中学、湖北省广水市实验高级中学、广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广水市实验初级中学、广水市实验小学、广水市八一学校、广水市师范附属学校、广水市城郊街道办事处中心中学、广水市十里街道办事处中心中学、广水市武胜关镇中心中学、广水市杨寨镇中心中学、广水市李店镇中心中学、广水市太平镇中心中学、广水市骆店镇中心中学、广水市陈巷镇中心中学、广水市长岭镇中心中学、广水市马坪镇中心中学、广水市余店镇中心中学、广水市关庙镇中心中学、广水市蔡河镇中心中学、广水市郝店镇中心中学、广水市吴店镇中心中学、广水市广水办事处中心中学、广水市应山办事处中心中学、广水市永阳学校、广水市第二实验小学、广水市幼儿园。

4.无挂牌机构。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1.2023年广水市教育局本级预算由12家单位构成。

(1)独立核算单位1家,即:广水市教育局本级。

(2)纳入本级预算管理的未独立核算单位11家,分别是:广水市教育资助中心、广水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广水市教育档案管理中心、广水市教育后勤服务中心、广水市教育后勤保障与管理办公室、广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广水市电化教育馆、广水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广水市教学研究室、广水市教育培训中心、广水市校外活动中心

2.2023年广水市教育局纳入预算管理人员99人。

(1)核定编制108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事业编制88名。

(2)实有人员99人,其中:在职在编79人;离休1人;退休0人;编外长聘0人;其他人员19人(借出人员1人、借入人员10人、遗属生活困难人员4人、差额事业编制人员4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广水市教育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pdf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1.广水市教育局2023年收入总预算7819.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50.55万元,上年结转2169.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41.99万元,同比增加45.41%,主要原因是:1、由于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正在评定中,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补助484万元无法分配到各学校做预算,暂由教育局本级代列;2各学段贫困生助学金、免学费本级配套资金作为项目由教育局代列。

(1)本年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10.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40万元。

(2)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1593.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结转0万元;单位资金结转575.58万元。

2.广水市教育局2023年支出总预算7819.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支出增加2441.99万元,同比增加45.41%,主要原因是:1、由于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正在评定中,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补助484万元无法分配到各学校做预算,暂由教育局本级代列;2各学段贫困生助学金、免学费本级配套资金作为项目由教育局代列。

(1)支出按资金来源分:本年收入安排支出5650.55万元;上年结转安排支出2169.16万元。

(2)支出按资金性质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204.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支出615.58万元。

(3)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7701.0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1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4)支出按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3401.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25.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4.58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888.37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5)支出按支出类别分:人员类支出2860.47万元;运转类支出482.71万元;特定目标类支出4476.53万元。

(6)支出总预算年终结转结余0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1.广水市教育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204.13万元,较上年增加2550.35万元,同比增加54.8%,主要原因是:1、由于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正在评定中,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补助484万元无法分配到各学校做预算,暂由教育局本级代列;2各学段贫困生助学金、免学费本级配套资金作为项目由教育局代列。

(1)本年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10.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财政拨款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93.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广水市教育局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204.13万元,较上年增加2550.35万元,同比增加54.8%,主要原因是:1、由于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正在评定中,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补助484万元无法分配到各学校做预算,暂由教育局本级代列;2各学段贫困生助学金、免学费本级配套资金作为项目由教育局代列。

(1)财政拨款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7125.4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1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2)财政拨款年终结转结余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教育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04.13万元,较上年增加2550.35万元,同比增加54.8%,主要原因是:1、由于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正在评定中,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补助484万元无法分配到各学校做预算,暂由教育局本级代列;2各学段贫困生助学金、免学费本级配套资金作为项目由教育局代列。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资金来源分。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本年预算支出5610.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29.2万元,公用经费289万元,项目支出3292.3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上年结转支出1593.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9.13万元,公用经费193.71万元,项目支出1080.7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7125.4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1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教育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31.04万元,较上年增加465.59万元,同比增加19.6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支出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人员经费2348.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49.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98.8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公用经费482.71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广水市教育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数为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考虑到疫情防控之后迎接检查可能会增多。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出境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公务接待费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考虑到疫情防控之后迎接检查可能会增多。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教育局2023年及上年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广水市教育局历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教育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694.46万元,较上年增加431.04万元,同比增加34.12%,主要原因是:1、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学生人数增加,公用经费随之增加,民办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纳入了教育局本级预算;2、增加单列绩效工资预算以及补发2022年单列绩效工资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591.01万元。

(1)基本支出安排机关运行经费349.89万元。其中:办公费117.89万元;印刷费20万元;水费17万元;电费37万元;邮电费4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差旅费 21.5万元;福利费21万元;会议费 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维修(护)费73.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3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

(2)项目支出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241.12万元。其中:办公费347.56万元;印刷费11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 9万元;福利费0万元;会议费 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维修(护)费48.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24.9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5.单位资金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03.45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教育局2023年政府采购总预算888.37万元,较上年增加846.82万元,同比增加2038.07%,主要原因是:2023年教育装备采购增加503万元,各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增加322万元。

1.按采购对象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当年无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计划;面向小微企业采购884.37万元,较上年增加842.82万元,同比增加2028.45%,主要原因是:2023年教育装备采购增加503万元,各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增加322万元。

2.按采购品目分: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88.37万元,较上年增加846.82万元,同比增加2038.07%,主要原因是:2023年教育装备采购增加503万元,各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增加3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当年无工程类采购计划;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当年无服务类采购计划。

十、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广水市教育局2023年年初资产总额为3200.21万元,较上年增加157.26万元,同比增加5.17%,主要原因是:1、财政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增加;2、2022年购买固定资产入账造成固定资产增加。

具体情况为:流动资产2278.46万元,较上年增加151.26万元,同比增加7.11%,主要原因是:财政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增加。;固定资产921.75万元,较上年增加6万元,同比增加0.66%,主要原因是:2022年购买固定资产入账造成固定资产增加。

其中固定资产:房屋4863平方米,价值789.98万元;土地3242平方米,价值60万元;车辆1辆,价值19.98万元;办公家具价值33.43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8.36万元。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1.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以空表列示,特此说明。

2.本年度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以空表列示,特此说明。

3.本年度部门预算各数据合计与分项明细之和可能存在小数误差,主要原因是预算公开数是以万元为单位,由于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存在小数误差,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通过学生资助、经费保障、校舍维修、教师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促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中职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年度目标与长期目标一致,为通过学生资助、经费保障、校舍维修、教师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促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中职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

2、年度目标1:学前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全年资助幼儿人数≥1500人,指标设置依据教育资助中心根据全市建档立卡困难户中幼儿人数确定。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公用经费人数=14842人,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学前教育公用经费人数=8607人,依据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学前幼儿在园人数确定。资助标准=1000元/生学年,依据上级资助文件确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500元/年,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200元/年,根据湖北省政府文件确定。

效益指标:受助幼儿毕业率=100%,学生资助的目的就是不让学生因贫困而辍学;幼儿的入园率≥85%,依据广水市历年幼儿入园实际情况确定。

满意度指标:资助对象满意率≥95%;入园对象满意率≥95%;幼儿园对公用经费拨款满意率=100%。依据教育局2023年工作计划确定以上满意度指标。

3、年度目标2:基础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全年资助人数≥7700人,其中:小学全年资助人数≥4200人,初中全年资助人数≥3500人,指标设置依据教育资助中心根据全市建档立卡困难户中在校人数确定。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人数=75847人,依据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义务教育人数确定。校舍维修面积=43417平方米,依据2023年校舍维修工作计划确定维修面积。资助标准小学=1000元/生学年、初中=1250元/生学年,依据上级资助文件确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650元/年、初中=850/元/年,根据湖北省政府文件确定。校舍维修单价在600元-1000元/平方米之间,依据广水市市场行情确定。

效益指标:受助学生毕业率=100%,学生资助的目的就是不让学生因贫困而辍学。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受益学校数=98所,校舍维修受益学生人数=50867人,依据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义务教育人数确定。

满意度指标:资助对象满意率≥95%;校舍维修项目学校满意率≥95%;各学校对公用经费拨款满意率=100%。依据教育局2023年工作计划确定以上满意度指标。

4、年度目标3:高中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全年资助人数≥1500人次,其中:高中助学金资助人数≥1500人,高中免学费资助人数≥1300人,指标设置依据教育资助中心根据全市建档立卡困难户中在校人数确定。高中教育公用经费人数=8602人,依据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高中教育人数确定。高中资助标准=1500元/生重点高中免学费标准=1800元/生学年,普通高中免学费标准=1260元/生学年,依据上级资助文件确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1000元/年,根据湖北省政府文件确定。

效益指标:受助学生毕业率=100%,学生资助的目的就是不让学生因贫困而辍学。高中公用经费受益学校数=5所,依据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高中教育人数确定。

满意度指标:资助对象满意率≥95%;校舍维修项目学校满意率≥95%;各学校对公用经费拨款满意率=100%。依据教育局2023年工作计划确定以上满意度指标。

5、年度目标4:职业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全年资助人数≥6500人,其中:中职免学费全年资助人数≥6500人,中职助学金全年资助人数≥500人,指标设置依据教育资助中心根据全市建档立卡困难户中在校人数确定。中职免学费人数=5980人,依据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人数确定。资助标准=2000元/生学年,依据上级资助文件确定;中职免学费标准=2000元/年,根据湖北省政府文件确定。

效益指标:受助学生毕业率=100%,学生资助的目的就是不让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满意度指标:资助对象满意率≥95%;免学费对象满意率=95%。依据教育局2023年工作计划确定以上满意度指标。

广水市教育局2023年整体绩效目标申报.pdf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3年广水市教育局本级预算项目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管理,纳入预算绩效管理项目5个,具体为:2023年度机关办公设备更新预算项目支出、2023年度教学质量监测项目支出、2023年度教育督导工作保障经费项目支出、2023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民办学校)、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补助项目支出。

(一)2023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民办学校)

1、“2023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预算项目支出”的主要内容是: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教发[2020]71号)。公用经费年初根据上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学生人数按标准预算到17个乡镇中心中学、5个市直中小学校,5个民办学校,再由中心中学拨付到辖区内中心学校。保证全市中小学校正常运转,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各项机能得到正常运行,义务教育持续、健康、规范、科学发展。其中5个民办学校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由教育局代列支出项目。2023年5个民办学校共安排预算资金539.81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资金预算491.17万元,本级财政预算48.64万元。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义务教育学校各项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合理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学校日常运转保障有力,办学水平不断提升;有教师培训计划,为教师提供多种培训学习机会,校本教研培训有效开展,教师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率达95%以上。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人数=75847人,依据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数据设定指标。资金拨付率=100%,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置此指标。初中公用经费标准=850元/人学年、小学公用经费标准=650元/人学年。特殊学校经费标准=6000元/人学年、寄宿生经费标准=200元/人学年。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定此指标。

效益指标:受益教师人数=4461人,受益学校数=98所,依据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确定指标值。学生毕业率=100%,依据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毕业率确定。

满意度指标:师生、学生和家长综合满意度≥95%,依据工作计划确定指标设定值。

(二)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补助项目支出

1、“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补助项目支出”的主要内容是: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全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68号)和湖北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2019年3月11日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骰干教师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广水市教育局根据文件要求,制定遴选方案,确定骨干教师评选条件,要求各镇办制定相应的遴选方案及评选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评选条件、评选程序,选拔评选528人为省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骨干教师,并向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从教30年以上并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适当倾斜。同时,广水市委、市政府要求市教育局会同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按省人民政府文件求要求落实市级配套资金,随工资发放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生活补助,以后每三年为一个评选周期。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2023-2025年广水市义务教育省级骨干教师评选671人,省财政厅共下拔广水市省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经费726万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其中省财政、市财政各300元),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含湖北名师、特级教师、省级骨干教师)于年终一次性发放到位。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评选人数=671人,依据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评选指标确定。补助发放准确率=100%,补助发放及时率=100%,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置此指标。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补助标准=7200元/人/年。依据上级文件规定设定此指标。

效益指标:项目实施可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促进农村教师队伍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满意度指标:项目学校师生满意度≥90%,依据工作计划确定指标设定值。

2023年广水市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预算项目支出.pdf

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补助资金项目支出.pdf

2023年度教学质量监测项目支出.pdf

2023年度教育督导工作保障经费项目支出.pdf

2023年度机关办公设备更新预算项目支出.pdf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体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入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

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内容主要是指项目中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具体的绩效指标,如产出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绩效目标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的起点、基础和前提,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控、绩效评价的开展都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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