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
十三、非税征收计划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协调市直部门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各镇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司法所工作。
(六)负责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械和警车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广水市司法局核定单位类型为:行政单位。
2.内设机构12个,分别为: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市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市行政执法监督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股(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装备财务保障股、人事教育股、机关党委和老干股。
3.下设部门(单位)21个,分别为:广水市法律援助中心、广水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广水市公证处、应山所、蔡河所、陈巷所、开发区所、关庙所、郝店所、骆店所、吴店所、武胜关所、杨寨所、城郊所、十里所、广办所、李店所、马坪所、太平所、余店所、长岭所。
4.无挂牌机构。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1.2023年广水市司法局预算由1家单位构成。
(1)独立核算单位1家,即:广水市司法局本级。
(2)纳入本级预算管理的未独立核算单位21家,即广水市法律援助中心、广水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广水市公证处、应山所、蔡河所、陈巷所、开发区所、关庙所、郝店所、骆店所、吴店所、武胜关所、杨寨所、城郊所、十里所、广办所、李店所、马坪所、太平所、余店所、长岭所。
2.2023年广水市司法局纳入预算管理人员127人。
(1)核定编制148名,其中:行政编制63名,事业编制84名,工勤编制1名。
(2)实有人员127人,其中:在职在编79人;离休0人;退休38人;编外长聘10人;其他人员0人。
第二部分:2023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1.广水市司法局2023年收入总预算2402.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57.4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4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9.39万元,同比增加45.34%,主要原因一是预算编制口径不同,2023年将上级专项转移资金编入预算,二是因疫情影响上年度项目资金暂未结清,导致结转结余增加。
(1)本年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2.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75万元。
(2)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6万元;单位收入21万元。
2.广水市司法局2023年支出总预算2402.26万元,其中:本年安排支出1857.46万元,年终结转结余54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支出增加了749.39万元,同比增加了45.33%,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招录公务员,增加了人员经费;本年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编入预算支出。
(1)支出按资金来源分: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857.4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支出544.8万元。
(2)支出按资金性质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00.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支出5.6万元;单位资金支出96万元。
(3)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042.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9.67万元;农林水支出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62万元;
(4)支出按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150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15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65.51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5)支出按支出类别分:人员类支出1459.86万元;运转类支出124.79万元;特定目标类支出817.6万元。
(6)支出总预算年终结转结余0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1.广水市司法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306.26万元,较上年增加827.63万元,同比增长58.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编制预算口径有变化,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编录预算。
(1)财政拨款本年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82.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财政拨款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广水市司法局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06.26万元,较上年增加827.63万元,同比增长58.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编制预算口径有变化,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编录预算。
(1)财政拨款本年支出:一共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002.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67万元;农林水支出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62万元;
(2)财政拨款年终结转结余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司法局2023年广水市司法局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6.26万元,较上年增加827.63万元,同比增加58.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编制预算口径有变化,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编录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资金来源分。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本年预算支出1782.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3.46万元,公用经费114.19万元,项目支出414.8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上年结转支出52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4万元,公用经费10.6万元,项目支出402.8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002.45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6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6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88.65万元,较上年增加299.43万元,同比增加25.1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人员经费1363.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22.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1.6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公用经费124.79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广水市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数为55万元,较上年增加39.7万元,同比增加259.48%,主要原因是:本年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编录项目预算;本年预计开展多个项目,会增加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购置计划。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较上年增加39.7万元,同比增加385.44%,主要原因是:本年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编录项目预算;本年预计开展多个项目,会增加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
4.公务接待费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司法局2023年及上年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广水市司法局历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司法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11.71万元,较上年增加297.77万元,同比增加139.19%,主要原因是:2023年编制预算时将提前下达的一般转移性支付资金编入年初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511.71万元。
(1)基本支出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13.79万元。其中:办公费24万元;印刷费6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7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 5万元;福利费6万元;会议费 2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4.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
(2)项目支出安排机关运行经费397.92万元。其中:办公费3.7万元;印刷费144.3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16万元;邮电费16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 39.3万元;福利费13.86万元;会议费 34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维修(护)费59.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5.5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5.单位资金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采购总预算65.51万元,较上年增加37.31万元,同比增加132.3%,主要原因是:本年预计对社区矫正中心房屋进行修缮,增加大型修缮费用。
1.按采购对象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面向小微企业采购65.51万元,较上年增加37.31万元,同比增加132.3%,主要原因是:本年预计对社区矫正中心房屋进行修缮,增加大型修缮费用。
2.按采购品目分: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51万元,较上年减少2.69万元,同比减少9.5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按实际需求采购;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0万元,较上年增加3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本年预计对社区矫正中心房屋进行修缮,增加工程预算。;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较上年增加1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计为社区矫正中心购置信息网络技术服务。
十、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广水市司法局2023年年初资产总额为1327.48万元。总体情况为流动资产771.99万元,较上年增加34.29万元,同比增长4.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法律援助、政府法律顾问费预付款;固定资产790.0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3.82万元,同比增加了1.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配套设施增加。
其中固定资产:房屋9030.08平方米,价值532.23万元;土地3336.85平方米,价值价值6元(作为无形资产);车辆3辆,价值50.66万元;办公家具价值64.44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42.71万元。
十,其他说明事项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以空表列示,特此说明。
本年度非税收入预算3万元,比上年增长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预计非税收入,本年将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填入预算。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年度目标为推进全市“八五”普法工作,健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搞好“八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认证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和省委、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的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法治广水建设;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扩大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引导更多民商事纠纷以非诉方式解决;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应诉、行政赔偿、行政执法监督、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等工作,完成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等法治审核工作。
年度目标1:全力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担任法律援顾问单位量≥145家,法律援助数量≥380件;公证业务量≥1200件,人民调解案件量≥3300件;社区矫正人员240人;公证合格率=100%,法律援助合格率=100%。
效益指标: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率=100%,防范经济纠纷风险度提升;重新犯罪率≤2%;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的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年度目标2:全力推进法治广水建设,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执法主体资格认定量≥45个,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90%;代理各类诉讼案件量≥600件;普法宣传活动次数≥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升;法治社会建设进程提升。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96%,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3年广水市司法局共8个项目总计金额817.6万元,分别为办公设备购置、乡村振兴及疫情防控、非财政保障人员待遇保障、社会保障补短板、党建(文明单位创建、后勤保障、司法专项业务保障项目、法治建设。
1.“办公设备购置项目”主要内容是:配置办公设备,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行。2023年预算安排6.26万元,其中6.26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保障局机关及司法所办公设备配套完善,保障司法局工作正常进行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办公设备购置≥14台,指标设立依据是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实施 。
效益指标:办公设备利用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单位职工办公设备配置的满意度≥96%,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2、“乡村振兴及疫情防控”主要内容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安排公职人员驻村,协助乡村振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2023年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1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安排公职人员驻村,协助乡村振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驻村工作人员≥3人,指标设立依据是: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实施 。慰问空难群众≥5人,指标设立依据是: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实施。疫情防控物资购置 ≥10212个,设立依据是:按历年购疫情防控物质标准设立。
效益指标:疫情防控意识提高;防范返贫致贫风险性提高,指标设立依据: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驻村工作人员满意度≥96%;困难群众帮扶满意度≥96%;疫情防控人员满意率≥96%,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3、“非财政保障人员待遇保障”主要内容是:于保障差额人员、自收自支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和单位福利待遇。2023年预算安排30万元,其中3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保障非财政全额保障人员工资福利、食堂聘用人员劳务费等。保证职工福利待遇的正常发的及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自收自支事业人员≥2人;食堂职工≥3人差额人员≥3人。指标设立依据:按单位实有人数设立。
效益指标:按时发放工资,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指标设立依据: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 非财政保障人员对单位待遇保障满意度≥96%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4、“社会保障补短板”主要内容是:用于弥补非财政全额保障人员社保资金缺口。2023年预算安排60.69万元,其中60.69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保障非财政全额保障人员社保正常缴纳,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进行。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公积金缴纳人数≥71人;医疗保障缴纳人数≥116人。指标设立依据:按单位实有人数设立。
效益指标:缴纳社会保险障,解决职工后顾之忧。指标设立依据: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 单位职工对社保保障满意度≥96%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5、“党建(文明单位创建)”主要内容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红色革命传统教育活动、重阳节老干支部活动、党建方面机关党委及支部委员人员业务培训学习、下沉社区党建联建等活动。2023年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5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红色革命传统教育活动、重阳节老干支部活动、党建方面机关党委及支部委员人员业务培训学习、下沉社区党建联建等活动,保障党建文明单位创建达标。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订购报刊杂志书籍份数≥125份;团委活动次数≥1次。党建责任目标优胜单位=1个、妇联党建活动≥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工作需求设立。
效益指标:文明单位、党建责任目标: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水平:提升;单位政治生态和谐水平:提升指标设立依据: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 单位职工对党建活动的满意度≥96%,党员干部对党建工作的满意度≥96%。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6、“后勤保障”主要内容是:用于食堂补助、职工健康体检、工会安排经费支出等。2023年预算安排48.6万元,其中48.6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提高机关后勤保障服务能力,合理安排食堂补助、职工健康体检、工会经费等方面的支出,保障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职工体检人数≥126人;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单位实际人数设立。
效益指标:按时进行职工体检,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提升指标设立依据: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 职工对单位后勤保障的满意度≥96%,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7、“司法专项业务保障项目”主要内容是: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规划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布局;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从业人员;指导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聚焦于解决全市医患纠纷、“活死人”纠纷引发的维稳问题;进行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承担全市社区矫正、非监禁刑罚执行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2023年预算安排577.65万元,其中254.25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23.4万元资金来源为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全面推进法治广水建设,强化规划引导,强化法律“七进”,强化《民法典》宣传,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为经济困难群众、农民工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让更多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利用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证法律援助有效投诉率≤0.01%;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保障人民调解纠纷成功率达到97%;规范刑罚执行行为,提高教育帮扶质量;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人民调解案件量≥3300;法律援助案件量≥380;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天数≥650天;法律明白人培训人数≥1200人;“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演讲大会次数≥1次;法治公园/法治广场建设≥3个;行政复议法培训次数≥2次;法治建设宣传片制作次数≥1次;社区矫正学习培训次数≥5次;社区矫正教育活动次数≥2次;社区矫正人数≥240;系统会议室=1;业务装备购置≥60件;行政应诉案件参与次数≥12次;合法性文件审查案件量≥50件;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困难群众慰数≥30人;认罪认罚案件数≥240件;法律援助案件评审次数≥2次;法律援助业务培训次数≥2次;法治专题讲座次数≥2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00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按年度工作计划实施。
效益指标: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法的了解提升;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率=100%;社会稳定和谐度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件0件;依法行政水平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提升;业务设备利用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 纠纷双方对调解结果的满意度≥96%,人民群众对政府法治建设成果的满意度≥96%;受援对象的满意度≥96%;普法对象的满意度≥96%;培训人员对培训内容的满意度≥96%;社区矫正对象的满意度≥96%;单位职工对设备配置满意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8、“法治建设”主要内容是: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2023年预算安排79.4万元,其中79.4万元资金来源为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全面推进法治广水建设,一是加强依法治市统筹协调。贯彻实施“一规划两方案”,深入推进法治学习教育,细化法治建设考核标准;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做好行政执法协调工作;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规划引导,强化法律“七进”,强化《民法典》宣传,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普法宣传册≥40000册;普法宣传演出≥2次;法制讲课次数≥14次;法治政府建设会议次数≥5次;法治文化小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15个。指标设立依据是:按年度工作计划实施。
效益指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高度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 普法对象的获得感与满意度≥96%,人民群众对政府法治建设成果的满意度≥96%。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内容主要是指项目中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具体的绩效指标,如产出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绩效目标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的起点、基础和前提,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控、绩效评价的开展都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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