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 发布时间:2024-01-15
  • 信息来源: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

十三、非税征收计划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1.疾病预防与控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3.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

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

5.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

6.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7.技术指导与应用研究等职能。

二、机构设置

1.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定单位类型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内设机构17个,分别为:结核病防治所、预防接种门诊、免疫规划管理科、公共卫生应急及信息管理科、卫生科、防近中心、心理咨询室、地方病防治科与消病媒控制科、健康教育促进所、艾滋病防治所、慢性病防治所、体检科、检验科、行政管理办公室、财务科、工会、总务科。

3.无下设部门(单位)。

4.无挂牌机构。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1.2024年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由1家单位构成。

(1)独立核算单位1家,即: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无纳入本级预算管理的未独立核算单位。

2.2024年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纳入预算管理人员154人。

(1)核定编制108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108名。

(2)实有人员154人,其中:在职在编84人;离休0人;退休48人;编外长聘18人;其他人员4人(借入人员3人、遗属生活困难人员1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pdf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1.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收入总预算4501.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501.3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50.45万元,同比减少12.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共卫生项目资金未列入预算收入中。

(1)本年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4.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3937.07万元。

(2)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结转0万元;单位资金结转0万元。

2.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支出总预算4501.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支出减少650.45万元,同比减少12.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共卫生项目资金支出未列入预算中。

(1)支出按资金来源分:本年收入安排支出4501.32万元;上年结转安排支出0万元。

(2)支出按资金性质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64.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支出3937.07万元。

(3)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60.7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4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4)支出按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1477.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64.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48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151.01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5)支出按支出类别分:人员类支出1585.57万元;运转类支出2764.75万元;特定目标类支出151.01万元。

(6)支出总预算年终结转结余0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1.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64.25万元,较上年减少1028.71万元,同比减少64.58%,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根据财政控制预算指标数据进行编制,本年度公共卫生项目资金未列入预算收入中,导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

(1)本年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4.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财政拨款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64.25万元,较上年减少1028.71万元,同比减少64.58%,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根据财政控制预算指标数据进行编制,本年度公共卫生项目资金未列入预算收入中,导致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

(1)财政拨款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3.1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2)财政拨款年终结转结余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4.25万元,较上年减少1028.71万元,同比减少64.58%,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根据财政控制预算指标数据进行编制,本年度公共卫生项目资金未列入预算收入中,导致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资金来源分。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本年预算支出564.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53万元,运转经费474.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上年结转支出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万元,公用经费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3.1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4.25万元,较上年减少88.71万元,同比减少13.59%,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根据财政控制预算指标数据进行编制。

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人员经费89.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08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公用经费474.72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数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26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经费列支“三公”经费。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我中心2023年和2024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我中心2023年和2024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26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2024年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公务接待费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经费列支。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及上年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历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720.06万元,较上年减少763.94万元,同比减少21.93%,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根据财政控制预算指标数据进行编制,本年度公共卫生项目资金未列入预算收入中,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426.72万元。

(1)基本支出安排机关运行经费426.72万元。其中:办公费11万元;印刷费6万元;水费3.3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1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 0万元;福利费20万元;会议费 0万元;专用材料费346.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维修(护)费15.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

(2)项目支出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其中: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 0万元;福利费0万元;会议费 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5.单位资金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293.34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政府采购总预算137.45万元,较上年增加41.19万元,同比增加42.79%,主要原因是:因中心实验室资质认证达标工作,需采购批量检验检测设备。

1.按采购对象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37.45万元,较上年增加41.19万元,同比增加42.79%,主要原因是:因中心实验室资质认证达标工作,需采购批量检验检测设备;面向小微企业采购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因2023年和2024年无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算。

2.按采购品目分: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7.45万元,较上年增加41.19万元,同比增加42.79%,主要原因是:因中心实验室资质认证达标工作,需采购批量检验检测设备;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两年均无政府采购工程预算;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两年均无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十、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年初资产总额为8485.72万元,较上年增加1259.54万元,同比增加17.43%,主要原因是:一是流动资产存货年末较年初增加了989万元;二是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另指挥部因工作需要购置资产。

具体情况为:流动资产5212.71万元,较上年增加1466.33万元,同比增加39.14%,主要原因是:存货年末较年初增加了989万元;固定资产3273.01万元,较上年减少206.79万元,同比减少5.94%,主要原因是: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另指挥部因工作需要购置资产。

其中固定资产:房屋15662.59平方米,价值2702.02万元;土地5788.3平方米,价值37万元;车辆4辆,价值64.26万元;办公家具价值30.43万元;其他资产价值439.3万元。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1.本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以空表列示,特此说明。

2.本年度单位资金预算“三公”经费安排数为10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同比增加5.26%,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进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我中心2023年和2024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我中心2023年和2024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上年增加1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我中心2023年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编制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里支出。

(4)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9.5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未编制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3.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以空表列示,特此说明。

4.本年度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以空表列示,特此说明。

5.本年度部门预算各数据合计与分项明细之和可能存在小数误差,主要原因是预算公开数是以万元为单位,由于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存在小数误差,特此说明。

6.本年度非税收入总预算160万元,较上年增加160万元,同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年初未编制非税收入预算,今年按照预算编制要求进行编制。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长期目标:

目标1:信息化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目标2:持续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控、慢性病防治,地方病防治、落实各项慢病防控策略保障市民健康;

目标3:补齐短板,持续提高疾控机构能力建设。

年度目标:

目标1: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规范开展健康影响因素分析,保障全市人民公共卫生安全;

目标2:做好职业病防治、广水市学校卫生和预防性健康体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基本公卫工作;

目标3:补齐短板,持续提高疾控机构能力建设;

目标4:做好公众教育、健康促进与疾病预防指导。

2、长期目标具体指标设置

产出指标:网络直报覆盖率100%;暴发疫情调查率100%;疫情报告督导覆盖率100%;传染病监测完成率达100%;对乡镇完成督导每年4次。指标设立依据:根据《湖北省地方病防治“十三五”规划》《随州市地方病防治“十三五”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效益指标:传染病防控率90%。预防控制传染病、提高核心知识知晓率,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讲究个人卫生,预防疾病。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加强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扩大检测和治疗,减少二代传播。强化地方病防治,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指标设立依据:《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及上级部门满意度均≥85%,依据工作职责及年度计划。

3、年度目标具体指标设置

(一)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

1、免疫规划——全人群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24个,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用于落实疾控中心、各镇办(1+23)接种点全人群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

2、免疫规划项目理论培训≧2期,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方案,提升各专业人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为更好地服务辖区内人群。

3、艾滋病防治项目VCT≧30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鄂疾控发〔2022〕23号,落实自愿咨询检测工作。

4、艾滋病防治项目抗病毒治疗≧24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方案,符合条件的病例最大程度均接受抗病毒治疗。

5、结核病项目确诊患者痰检≧220例,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年初省下达任务。

6、结核病项目疑似肺结核追踪≧130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年初省下达计划,追踪网报疑似肺结核症状者。

7、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病例筛查与确诊≧285例,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落实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高危人群的筛查与确诊工作。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应急处置和随访技术指导≧52例,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

效益指标:

1、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湖北省免疫规划项目实施方案。

2、免疫规划接种疫苗相关疾病患病率不断下降,指标设立依据是:让辖区内的群众能按需、及时进行疫苗接种,提升自身健康。

3、提高全人群艾滋病防治知晓率≧85%,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

4、有效遏制艾滋病疫情上升趋势,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落实各项监测、干预、治疗和管理措施,逐步降低发病率。

5、结核病初诊患者筛查不断提升,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提高辖区内肺结核患者发现,降低传染。

6、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患者服药率≧7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湖北省2021年湖北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

7、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湖北省2021年湖北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确保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照服务规范落实规范管理,做到定期随访、体检,及时转诊等。

满意度指标:

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8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

1、居民健康档案-项目重点人群签约管理≧46038例,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重点人群签约数*25%。

2、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管理技术指导≧68天,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安排,17个乡镇卫生院*4次/年。

3、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技术指导≧68天,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安排,17个乡镇卫生院*4次/年。

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项目-质控、数据处理≧564人,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鄂卫办通〔2020〕28号测算要求知情同意人数4687*12.04%。

5、慢病监测(死因监测、肿瘤、心脑血管事件报告)项目质控、数据审核、数据订正≧10450例,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辖区常住人口数*(6‰粗死亡率+肿瘤报告发病率250/10万+心脑血管报告发病率620/10万)。

6、免疫规划项目-AEFI(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监测≧10起,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初步判定反应分类,维护社会稳定。

7、肺结核项目-疑似患者诊查和处置人数≧2200例,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疑似肺结核症状筛查。

8、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项目培训≧2期,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工作要求,队伍建设,提升能力。

9、卫生应急-专业队伍演练与拉练≧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工作要求。

10、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厂家数量≧25家,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工作要求,加强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监测。

11、地方病防治-碘缺乏病监测评价600份,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省文件要求,300份盐样及300份尿样监测。

12、水质监测-农村饮用水安全检测730份,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工作要求。

13、食源性疾病监测-市直哨点医院病例监测≧150例,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工作手册要求。

14、健康教育-健康教育知识讲座进镇、办、市经济开发区巡讲1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安排。

15、健康促进-烟草和健康素养监测1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安排。

16、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体检≧207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方案安排。

效益指标:

1、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鄂卫通【2021】50号文件要求。

2、老年人健康体检表填写完整率≧8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鄂卫通【2021】50号文件要求。

3、高血压规范管理率≧6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鄂卫通【2021】50号文件要求。

4、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鄂卫通【2021】50号文件要求。

5、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检出率≧5.0‰,指标设立依据是:《湖北省2021年湖北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

6、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不断提升,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让辖区内的群众能按需、及时进行疫苗接种,提升自身健康。

7、结核病初诊患者筛查不断下降,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提高辖区内肺结核患者发现,降低传染。

8、卫生应急突发事件不断下降,指标设立依据是: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

9、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不断提升,指标设立依据是:降低职业病的发生率。

10、地方病防治知识知晓率不断提升,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普及碘缺乏病防治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11、水质监测能力不断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系统掌握全市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为政府科学决策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提供支持。

12、学生及家长对视力防控认知率不断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提升学生视力管理的认知度、降低学生近视比率。

满意度指标:基本公卫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8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

(三)设备购置及维修项目

产出指标:

1、购置专用设备数量5台,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及业发展需求。

2、购置通用设备数量24台,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及业发展需求。

3、购置家具用具数量39套,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及业发展需求。

效益指标:

设备利用率≧99%,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疾控事业发展。指标设立依据是:按财政局及中心制度规定要求。

满意度指标:

职工满意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职工使用的反应情况,提高工作效率。

(四)建成区内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治项目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

1、毒饵站6000个,药品厂家有生产许可证、药效在有效期内,对人蓄是安全的。

2、灭鼠药5000斤,低毒无残留,在有效期内,产品有生产合格证。

3、灭蚊灭蝇药1000斤,对环境无污染。

4、灭蚊幼缓释包10000包,对空气无污染,对人蓄安全。

5、灭蟑药10000包,对空气无污染,对人蓄安全。

效益指标:

4年内四害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控制C级标准。指标设立的依据:根据该项目要求设置。

满意度指标:

城市居民满意度≥85%。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年度共编制四大项目绩效,分别是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设备购置及维修项目、建成区内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治项目。

(一)“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主要内容是:重大传染病防治,疾病监测,卫生应急处置、公共卫生监测及卫生应急等项目。确保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工作落到实处,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2024年预算安排402.304万元,其中:402.304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各项公共卫生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配合完成中央、省、市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绩效指标考核要求。

产出指标:

1、免疫规划——全人群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24个,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用于落实疾控中心、各镇办(1+23)接种点全人群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

2、免疫规划项目理论培训≧2期,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方案,提升各专业人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为更好地服务辖区内人群。

3、艾滋病防治项目VCT≧30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鄂疾控发〔2022〕23号,落实自愿咨询检测工作。

4、艾滋病防治项目抗病毒治疗≧24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方案,符合条件的病例最大程度均接受抗病毒治疗。

5、结核病项目确诊患者痰检≧220例,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年初省下达任务。

6、结核病项目疑似肺结核追踪≧130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年初省下达计划,追踪网报疑似肺结核症状者。

7、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病例筛查与确诊≧285例,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落实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高危人群的筛查与确诊工作。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应急处置和随访技术指导≧52例,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

效益指标:

1、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湖北省免疫规划项目实施方案。

2、免疫规划接种疫苗相关疾病患病率不断下降,指标设立依据是:让辖区内的群众能按需、及时进行疫苗接种,提升自身健康。

3、提高全人群艾滋病防治知晓率≧85%,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

4、有效遏制艾滋病疫情上升趋势,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落实各项监测、干预、治疗和管理措施,逐步降低发病率。

5、结核病初诊患者筛查不断提升,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提高辖区内肺结核患者发现,降低传染。

6、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患者服药率≧7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湖北省2021年湖北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

7、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湖北省2021年湖北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确保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照服务规范落实规范管理,做到定期随访、体检,及时转诊等。

满意度指标:

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8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内容是:为了广水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中心免费承担全市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化妆品、医疗卫生用品等专业生产,幼托机构保育等行业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体检,主要检查内容为:血常规,大便常规,肝功能三项,胸部透视,内外科常规,体检合格者发放健康证明。加强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开展死因监测、恶性肿瘤登记、心脑血管事件报告、慢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指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加强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等。2024年预算安排696.0646万元,其中:696.0646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2024年为广水市辖区免费进行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10000人次;开展重点慢性病监测、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慢病项目技术指导以及慢性病综合防控等慢病防治工作,督导并指导市直及乡镇院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对辖区内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项目申报。

产出指标:

1、居民健康档案-项目重点人群签约管理≧46038例,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重点人群签约数*25%。

2、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管理技术指导≧68天,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安排,17个乡镇卫生院*4次/年。

3、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技术指导≧68天,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安排,17个乡镇卫生院*4次/年。

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项目-质控、数据处理≧564人,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鄂卫办通〔2020〕28号测算要求知情同意人数4687*12.04%。

5、慢病监测(死因监测、肿瘤、心脑血管事件报告)项目质控、数据审核、数据订正≧10450例,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辖区常住人口数*(6‰粗死亡率+肿瘤报告发病率250/10万+心脑血管报告发病率620/10万)。

6、免疫规划项目-AEFI(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监测≧10起,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初步判定反应分类,维护社会稳定。

7、肺结核项目-疑似患者诊查和处置人数≧2200例,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疑似肺结核症状筛查。

8、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项目培训≧2期,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工作要求,队伍建设,提升能力。

9、卫生应急-专业队伍演练与拉练≧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工作要求。

10、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厂家数量≧25家,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工作要求,加强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监测。

11、地方病防治-碘缺乏病监测评价600份,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省文件要求,300份盐样及300份尿样监测。

12、水质监测-农村饮用水安全检测730份,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工作要求。

13、食源性疾病监测-市直哨点医院病例监测≧150例,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工作手册要求。

14、健康教育-健康教育知识讲座进镇、办、市经济开发区巡讲1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安排。

15、健康促进-烟草和健康素养监测1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安排。

16、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体检≧207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方案安排。

效益指标:

1、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鄂卫通【2021】50号文件要求。

2、老年人健康体检表填写完整率≧8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鄂卫通【2021】50号文件要求。

3、高血压规范管理率≧6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鄂卫通【2021】50号文件要求。

4、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鄂卫通【2021】50号文件要求。

5、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检出率≧5.0‰,指标设立依据是:《湖北省2021年湖北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

6、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不断提升,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让辖区内的群众能按需、及时进行疫苗接种,提升自身健康。

7、结核病初诊患者筛查不断下降,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提高辖区内肺结核患者发现,降低传染。

8、卫生应急突发事件不断下降,指标设立依据是: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

9、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不断提升,指标设立依据是:降低职业病的发生率。

10、地方病防治知识知晓率不断提升,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普及碘缺乏病防治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11、水质监测能力不断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系统掌握全市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为政府科学决策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提供支持。

12、学生及家长对视力防控认知率不断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提升学生视力管理的认知度、降低学生近视比率。

满意度指标:基本公卫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8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

(三)“设备购置及维修项目”主要内容是设资产购置及维修项目。2024年预算安排151.01万元,其中:151.01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事业收入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疾控事业发展。

产出指标:

1、购置专用设备数量5台,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及业发展需求。

2、购置通用设备数量24台,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及业发展需求。

3、购置家具用具数量39套,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及业发展需求。

效益指标:

设备利用率≧99%,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疾控事业发展。指标设立依据是:按财政局及中心制度规定要求。

满意度指标:

职工满意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职工使用的反应情况,提高工作效率。

(四)“建成区内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治项目”主要内容是全市组织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其中包含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2024年预算安排53万元,其中:53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有效预防和降低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和流行,确保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除“四害”目标。

产出指标:

1、毒饵站6000个,药品厂家有生产许可证、药效在有效期内,对人蓄是安全的。

2、灭鼠药5000斤,低毒无残留,在有效期内,产品有生产合格证。

3、灭蚊灭蝇药1000斤,对环境无污染。

4、灭蚊幼缓释包10000包,对空气无污染,对人蓄安全。

5、灭蟑药10000包,对空气无污染,对人蓄安全。

效益指标:

4年内四害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控制C级标准。指标设立的依据:根据该项目要求设置。

满意度指标:

城市居民满意度≥85%。

   

广水市疾控中心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1.广水市疾控中心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申报表.pdf

2.广水市疾控中心2024年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申报表.pdf

3.广水市疾控中心2024年设备购置及维修项目申报表.pdf

4.2024年建成区内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治项目申报表.pdf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体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入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

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内容主要是指项目中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具体的绩效指标,如产出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绩效目标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的起点、基础和前提,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控、绩效评价的开展都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