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 发布时间:2025-01-21
  • 信息来源: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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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

十三、非税征收计划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法律、 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规  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市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拟订全市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控制技术规划并组织实施与效果评价;拟订免疫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供应和管理预防用生物制品;参与重大预防接种事故调查处置等工作。

(三)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救灾防病的应急处置;承担市本级重大政治、经济、社会活动的公共卫生保障。

(四)承担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对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监测与预警;承担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网络平台与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和运维;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五)实施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承担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承担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

(六)负责制定相关冷链设备装备、更新计划,指导各镇办冷链设备的管理与维护,确保疫苗安全接种;负责拟定辖区内疫苗使用计划并负责接收、分发和使用管理。

(七)负责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毒物与化学污染物检验鉴定、化学品毒性和健康安全评价;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质量管理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测检验、分析评价、技术鉴定等工作。

(八)指导和承担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九)为全市各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参与疾病预防控制考核评估工作;承担预防医学相关研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与规章,承担全市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和全市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执法。

(一一)承担卫生监督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

(一二)负责开展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传教育、近视筛查和评估、近视治疗和康复等工作;负责学生常见病防治与管理及相关危害因素监测;承担儿童及青少年健康监测,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负责拟订全市学校卫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营养改善工作。

(一三)负责全市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健康教育、信息收集、培训与指导,负责对全市精神卫生服务工作的监管和评估,指导全市医疗机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康复、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等工作。

(一四)承担全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和健康证明的发放工作;负责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的体检工作,包括新办驾驶证体检、驾驶证换证体检、驾驶证增驾体检等;负责体检工作中产生的医疗废弃物的集中收集,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分类处理。

(一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定单位类型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内设机构17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财务科、质量管理科、传染病防治科、卫生应急与监测预警科(传染病监测预警中心)、地方病与消毒病媒生物控制科、免疫规划科(预防接种门诊)、职业病防治所、艾滋病结核病防治所、健康教育所、卫生检验检测科、医疗卫生监督科、公共场所与学校卫生监督科、慢性非传染病防治所、精神卫生防治科(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健康管理科、青少年健康中心。

(三)无下设部门(单位)。

(四)无挂牌机构。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一)2025年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由1家单位构成。

1.独立核算单位1家,即: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无纳入本级预算管理的未独立核算单位。

(二)2025年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纳入预算管理人员191人。

1.核定编制130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130名。

2.实有人员191人,其中:在职在编98人;离休0人;退休65人;编外长聘18人;其他人员10人(借出人员4人、借入人员5人、遗属生活困难人员1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广水市疾控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二上公开表.pdf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收入总预算5849.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13.09万元,上年结转36.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47.93万元,同比增加29.95%,主要原因是:2025年疾控中心与原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合并,人员和工作业务量扩大,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财政拨款较合并前增加。

1.本年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67.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3845.56万元。

2.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36.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结转0万元;单位资金结转0万元。

(二)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支出总预算5849.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支出增加1347.93万元,同比增加29.95%,主要原因是:2025年疾控中心与原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合并,人员和工作业务量扩大,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经费支出等相应支出较合并前增加。

1.支出按资金来源分:本年收入安排支出5813.09万元;上年结转安排支出36.16万元。

2.支出按资金性质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03.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支出3845.56万元。

3.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2.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75.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0.9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4.支出按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2054.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08.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5.34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591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5.支出按支出类别分:人员类支出2249.36万元;运转类支出188.34万元;特定目标类支出3411.55万元。

6.支出总预算年终结转结余0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003.68万元,较上年增加1439.43万元,同比增加255.11%,主要原因是:2025年疾控中心与原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合并,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较合并前增加。另2025年将建成区内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治项目79.96万元、艾滋病人体检项目36.28万元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项目123万元、地方病防治项目5.67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9.2万元纳入年初预算。

1.本年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67.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财政拨款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二)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03.68万元,较上年增加1439.43万元,同比增加255.11%,主要原因是:2025年疾控中心与原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合并,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较合并前增加。另2025年将建成区内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治项目79.96万元、艾滋病人体检项目36.28万元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项目123万元、地方病防治项目5.67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9.2万元纳入年初预算,所以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多。

1.财政拨款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77.5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2.财政拨款年终结转结余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3.68万元,较上年增加1439.43万元,同比增加255.11%,主要原因是:2025年疾控中心与原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合并,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较合并前增加。另2025年将建成区内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治项目79.96万元、艾滋病人体检项目36.28万元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项目123万元、地方病防治项目5.67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9.2万元纳入年初预算。2024年公共卫生项目资金未列入预算收入中,所以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资金来源分。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本年预算支出1967.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6.23万元,运转经费117.94万元,项目支出1373.3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上年结转支出36.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万元,公用经费0万元,项目支出36.1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77.5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4.17万元,较上年增加29.92万元,同比增加5.3%,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根据财政控制预算指标数据进行编制。

(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人员经费476.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4.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0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公用经费117.9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7.9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数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经费列支“三公”经费。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我中心2024年和2025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我中心2024年和2025年均无一般公共预算经费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2025年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公务接待费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经费列支。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及上年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历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25.28万元,较上年减少2587.27万元,同比减少95.38%,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根据财政要求进行编制,本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一部分支出在运转公用规划在职人员公用中列支,另一部分支出在项目支出基本运行支出中列支2557.6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54.88万元。

其中:办公费6.53万元;印刷费0.97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7.51万元;邮电费10.32万元;取暖费1.85万元;物业管理费3.27万元;差旅费 0万元;福利费21.03万元;会议费 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维修(护)费1.0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五)单位资金安排机关运行经费70.4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政府采购总预算123.67万元,较上年减少13.78万元,同比减少10.03%,主要原因是:2025年有建成区内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治项目支出79.96万元,与原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合并后疾控能力提升项目支出43.71万元。

(一)按采购对象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23.67万元,较上年减少13.78万元,同比减少10.03%,主要原因是:因建成区内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治项目支出,疾控能力提升项目需采购设备支出;面向小微企业采购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因2024年和2025年无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算。

(二)按采购品目分: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71万元,较上年减少93.74万元,同比减少68.2%,主要原因是:因疾控能力提升项目需采购相关设备;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两年均无政府采购工程预算;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9.96万元,较上年增加79.96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2025年有建成区内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治项目支出。

十、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年初资产总额为9262.08万元,较上年增加776.36万元,同比增加9.15%,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2024年9月与原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合并,所以资产总额增加。

具体情况为:流动资产5094.08万元,较上年减少118.63万元,同比减少2.28%,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2024年9月与原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合并,人员工资、办公费用等运行成本增加,都会使资金流出,进而导致流动资产减少;固定资产4168万元,较上年增加894.99万元,同比增加27.34%,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2024年9月与原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合并,所以固定资产总额增加。

其中固定资产:房屋19359.59平方米,价值3699.89万元;土地5788.3平方米,价值37万元;车辆6辆,价值66.92万元;办公家具价值39.74万元;其他资产价值324.45万元。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以空表列示,特此说明。

(二)本年度单位资金预算“三公”经费安排数为61.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进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我中心2024年和2025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1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和单位需求进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和与原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合并后预算开支需求进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

(4)公务接待费16.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和与原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合并后预算开支需求进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

(三)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以空表列示,特此说明。

(四)本年度部门预算各数据合计与分项明细之和可能存在小数误差,主要原因是预算公开数是以万元为单位,由于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存在小数误差,特此说明。

(五)本年度非税收入总预算400万元,较上年增加240万元,同比增加150%,主要原因是:按照机构改革方案2024年与原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合并,增加了罚没收入。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长期目标:

目标1:信息化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目标2:持续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控、慢性病防治,地方病防治、落实各项慢病防控策略保障市民健康;

目标3:补齐短板,持续提高疾控机构能力建设。

年度目标:

目标1:加强AFP病例监测,提高我市AFP监测系统敏感性,采取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按照国家总体部署,继续落实脊灰疫苗“2+2”免疫策略,保持脊灰疫苗高接种率。加强流脑、乙脑、百日咳、白喉、破伤风等疫情监测和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目标2: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置沟通、协调及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完成2023年度全市传染病防控演练和全市疾控系统应急队伍拓展训练;

目标3:积极开展吸毒、暗娼、MSM、性病门诊就诊者等高危人群的主动监测工作。做好哨点监测,完成吸毒人员HIV、梅毒、丙肝抗体的采样检测;

目标4:进一步加强专项经费支出的计划性和规范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目标5:做好中心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控烟、保密工作、志愿者服务、档案管理、文件收发、信访维稳、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高质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目标6:加强创建国家卫生市和爱国卫生工作,切实提升“创卫”和爱国卫生工作的统筹谋划、组织协调、群众动员能力,落实和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目标7:举办疫情防控、基本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免疫接种、卫生监测、卫生检验、质量管理等内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将技术传授给基层,切实推进防病关口前移的有效落实。

目标8:持续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的落实。一是加大慢性病系列宣传、健康义诊等活动,提升全民预防意识,基本实现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二是加大对各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督导力度,确保全市“一盘棋”,缩小各镇域的差距。

目标9:加强输入性疟疾防控,主动防控输入性疟疾,严格输入性疟疾病例报告和处置。

目标10:开展居民碘盐监测。在广水市辖区内选择五个镇,对常住人口中8-10岁儿童、孕妇家庭中采集食用盐样,开展碘盐覆盖率、合格碘盐食用率调查。         

2、长期目标具体指标设置

产出指标:网络直报覆盖率100%;疫情报告督导覆盖率100%;传染病监测完成率达100%;对乡镇完成督导每年4次。指标设立依据:根据《湖北省地方病防治“十三五”规划》《随州市地方病防治“十三五”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效益指标:传染病防控率90%。预防控制传染病、提高核心知识知晓率,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讲究个人卫生,预防疾病。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加强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扩大检测和治疗,减少二代传播。强化地方病防治,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指标设立依据:《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均≥85%,上级部门满意度均≥95%。依据工作职责及年度计划。

3、年度目标具体指标设置

(一)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

1、免疫规划:适龄儿童管理50000名,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用于落实疾控中心、各镇办(1+23)接种点全人群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

2、免疫规划项目理论培训≧2期,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方案,提升各专业人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为更好地服务辖区内人群。

3、艾滋病防治项目VCT≧20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鄂疾控发〔2022〕23号,落实自愿咨询检测工作。

4、结核病项目确诊患者诊疗筛查≧2905例,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年初省下达任务。

5、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病例筛查与确诊≧290例,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落实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高危人群的筛查与确诊工作。

6、重点传染病督导及处置20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

7、疟疾血检15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

8、每日水质检测上报730份,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

9、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体检人数≧184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

10、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420例,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

效益指标:

1、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湖北省免疫规划项目实施方案。

2、免疫规划接种疫苗相关疾病患病率不断下降,指标设立依据是:让辖区内的群众能按需、及时进行疫苗接种,提升自身健康。

3、提高全人群艾滋病防治知晓率≧85%,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

4、有效遏制艾滋病疫情上升趋势,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落实各项监测、干预、治疗和管理措施,逐步降低发病率。

5、结核病初诊患者筛查不断提升,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提高辖区内肺结核患者发现,降低传染。

6、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项目督导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湖北省2021年湖北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

7、传染病调查处置随访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

8、疟疾血检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

9、每日水质监测水样采集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

10、学生重点常见病监测质控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

满意度指标:

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80%,相关部门满意度≥8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

1、居民健康档案-项目重点人群签约管理≧53955例,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重点人群签约数*25%。

2、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管理技术指导≧68天,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安排,17个乡镇卫生院*4次/年。

3、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技术指导≧68天,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安排,17个乡镇卫生院*4次/年。

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项目-质控、数据处理≧58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鄂卫办通〔2020〕28号测算要求知情同意人数4687*12.04%。

5、慢病监测(死因监测、肿瘤、心脑血管事件报告)项目质控、数据审核、数据订正≧10450例,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辖区常住人口数*(6‰粗死亡率+肿瘤报告发病率250/10万+心脑血管报告发病率620/10万)。

6、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调查处理150例,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初步判定反应分类,维护社会稳定。

7、肺结核项目-疑似患者诊查和处置人数≧2530例,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疑似肺结核症状筛查。

8、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项目培训≧2期,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工作要求,队伍建设,提升能力。

9、卫生应急-专业队伍演练与拉练≧1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工作要求。

10、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厂家数量≧30家,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工作要求,加强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监测。

11、地方病防治-碘缺乏病监测评价600份,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省文件要求,300份盐样及300份尿样监测。

12、健康教育-健康教育知识讲座进镇、办、市经济开发区巡讲1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安排。

15、健康促进-烟草和健康素养监测1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安排。

16、国家双随机抽查监督138户,卫生执法办案170起,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安排。

效益指标:

1、居民健康水平逐步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

2、提高公众对疫防接种意识,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

3、规范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秩序,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

4、长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

满意度指标:

基本公卫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80%,相关部门满意度≥8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

(三)建成区内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治项目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

1、毒饵站6000个,药品厂家有生产许可证、药效在有效期内,对人蓄是安全的。

2、灭鼠药5000斤,低毒无残留,在有效期内,产品有生产合格证。

3、灭蚊灭蝇药1000斤,对环境无污染。

4、灭蚊幼缓释包10000包,对空气无污染,对人蓄安全。

5、灭蟑药10000包,对空气无污染,对人蓄安全。

效益指标:

4年内四害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控制C级标准。指标设立的依据:根据该项目要求设置。

满意度指标:

城市居民满意度≥80%,相关部门满意度≥8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

(四)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项目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

1、体检人次数≥1.9万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广水现有从业人员数测算。

2、体检项目数≥6项,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体检工作要求。

3、健康体检办证≥1.9万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广水现有从业人员数测算。

效益指标:

居民健康水平持续上升,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

满意度指标:

从业体检人员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

(五)艾滋病人免费检查项目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

1、检查人次≥300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

2、新病人年检查次数7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

3、既往病人年检查次数4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

4、免费检查项目≥18项,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

效益指标:

1、降低受益群众体检成本36.28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

2、有效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在我市的流行,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

(六)地方病防治项目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

1、盐碘、尿碘监测份数≥100份,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

2、甲肿病人管理≥1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

3、社会动员健康教育≥1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

效益指标:

1、提升居民食用盐碘含量正常范围知晓率≥8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

2、提升碘缺乏病知晓率≥8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

满意度指标:

咨询人群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

(七)疾控能力提升项目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

1、车库改造3155㎡,外墙改造4006㎡,办公楼室内改造720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

2、执法车辆购置1台,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及业务发展需求。

3、办公设备台数≥60台,专用设备1台,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及业务发展需求。

效益指标:

设备利用率≧99%,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疾控事业发展。指标设立依据是:按财政局及中心制度规定要求。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年度工作目标。

职工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工作计划。

(八)疾控服务项目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

培训人次数≧60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

疾控中心服务人次≥114789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

房屋维修面积10897平方米,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

设备维修台数10台,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

效益指标:

1、持续提升疾控服务水平,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

2、持续提升疾控业务水平,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

满意度指标:

提高患者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

广水市疾控中心2025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广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年度共编制八大项目绩效,分别是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建成区内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治项目绩效目标、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项目绩效目标、艾滋病人免费检查项目绩效目标、地方病防治项目绩效目标、疾控能力提升项目绩效目标、疾控服务项目绩效目标。

(一)“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项目”主要内容是:为全市约2.3万从业人员提供健康体检服务,对体检合格人员发放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保障我市人民身体健康,减少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促进实体经济发展。2025年预算安排123万元,其中:123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全市从业人员提供健康体检服务,对体检合格人员发放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

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项目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

1、体检人次数≥1.9万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广水现有从业人员数测算。

2、体检项目数≥6项,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体检工作要求。

3、健康体检办证≥1.9万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广水现有从业人员数测算。

效益指标:

居民健康水平持续上升,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

满意度指标:

从业体检人员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

(二)“建成区内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治项目”主要内容是全市组织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其中包含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2025年预算安排79.96万元,其中:53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6.96万元为上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有效预防和降低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和流行,确保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除“四害”目标。

产出指标:

1、毒饵站6000个,药品厂家有生产许可证、药效在有效期内,对人蓄是安全的。

2、灭鼠药5000斤,低毒无残留,在有效期内,产品有生产合格证。

3、灭蚊灭蝇药1000斤,对环境无污染。

4、灭蚊幼缓释包10000包,对空气无污染,对人蓄安全。

5、灭蟑药10000包,对空气无污染,对人蓄安全。

效益指标:

4年内四害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控制C级标准。指标设立的依据:根据该项目要求设置。

满意度指标:

城市居民满意度≥80%,相关部门满意度≥8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要求。

(三)“疾控服务项目”主要内容是做好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预算管理,保障各科室业务正常开展,对全中心水电、通信进行稳定供应;中心设施设备等得到及时 维修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保障聘用人员的劳务报酬;为来中心办理各项业务来人以及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安全、整洁、舒适的环境。2025年预算安排2557.64万元,其中:755.41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0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402.23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通过一系列的专项措施和活动,保障公众健康、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与传播。

产出指标:

培训人次数≧60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

疾控中心服务人次≥114789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

房屋维修面积10897平方米,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

设备维修台数10台,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

效益指标:

1、持续提升疾控服务水平,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

2、持续提升疾控业务水平,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

满意度指标:

提高患者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项目工作计划。

1.广水市疾控中心2025年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申报表.pdf

2.1 广水市疾控中心2025年基本公卫项目(中央)申报表.pdf

3.广水市疾控中心2025年建成区内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治项目申报表.pdf

4.广水市疾控中心2025年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项目申报表.pdf

5.广水市疾控中心2025年艾滋病人免费检查项目申报表.pdf

6.广水市疾控中心2025年地方病防治项目申报表.pdf

7.广水市疾控中心2025年疾控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pdf

8.广水市疾控中心2025年疾控服务项目申报表.pdf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经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发生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体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入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

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内容主要是指项目中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具体的绩效指标,如产出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绩效目标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的起点、基础和前提,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控、绩效评价的开展都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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