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提前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第三批)分配方案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3-11-08
  • 信息来源:广水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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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财政衔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2〕71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2号)文件要求,现将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提前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第三批)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分配方案附后)

公示期自即日始10天,即11月8日-11月18日,凡对公示项目有不同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相关部门反映。

全省各地固定电话用户和手机用户均可拨打12317进行反映。

广水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监督举报电话:0722-6233693

举报邮箱:gs6233693@163.com

附:广乡振发〔2023〕8号市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提前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第三批)分配方案.docx


广水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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