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水市2023年度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3-12-05
  • 信息来源:广水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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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党组研究,印发《关于印发广水市2023年度衔接资金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始10天,即12月5日-12月14日,凡对公示项目有不同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相关部门反映。

全省各地固定电话用户和手机用户均可拨打12317进行反映。

广水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监督举报电话:0722-6233693

举报邮箱:gs6233693@163.com

附件:

广乡振发〔2023〕10号关于印发广水市2023年度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广水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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