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询异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9-07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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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继承申请人李世琳(身份证:421****240)、成柏周(身份证:422****212)、陈刚(身份证:420****218)于2021年09月07日持位于湖北省广水市广水办事处中山大道158号1幢的(商铺一间及5楼501室房屋一套)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资料向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上述不动产继承登记。现被继承人成传涛于2021年05月23日因病死亡,被继承人成传涛的父亲成良俊、母亲张继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根据上述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继承的有关条文规定,被继承人成传涛死亡时遗留的上述财产为被继承人成传涛的财产,被继承人的遗产应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因被继承人的父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配偶李世琳(身份证:421****240)及其次子陈刚(身份证:420****218)二人表示自愿放弃继承被继承人成传涛的上述遗产,长子成柏周(身份证:422****212)要求继承被继承人成传涛的上述遗产。为有效维护继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公开征询异议,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以书面方式到广水市不动产登记局提出异议,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登记机构将依据当事人申请予以核准上述不动产的继承转移登记申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点:广水市不动产登记局(广水市应十大道333号)

联系方式:0722-6303263       

联 系 人:张和平 伍久亚                            

广水市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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