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 发布时间:2023-06-12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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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龙如芳、毛东红不慎将位于广水市长岭镇长堤街33号1幢的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19)0000247号,建筑面积:213.09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独用土地面积:80.44平方米,土地用途:住宅】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龙如芳、毛东红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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