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李从斌、龙凤华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广水办事处九皇路特1号(新世纪花园)10幢二单元12层2-1201室的不动产证书【(2021)0050858号,土地分摊面积:10.772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48.31平方米】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声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3月31日之前),将异议相关证明材料以书面方式送达广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将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点:广水市应十大道333号
联系电话:0722-6303263
联系人:周先生
声明人:李从斌 龙凤华
2024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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