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 发布时间:2024-05-15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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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祝煜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十里办事处三合社区的林权证【广政林证字(2013)第00034号,面积49亩】遗失。林种为用材林。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并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申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6月05日之前),将异议相关证明材料以书面方式送达广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将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点:广水市应十大道333号

    联系电话:0722-6303263

    联系人 :  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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