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7-16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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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证号:鄂(2023)广水市不动产权第0004073号

广水市牛脊山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证

421381100201GB00009F00010001

广水市武胜关镇金鸡河村牛脊山风电场升压站综合楼1幢

公告单位:广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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