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消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8-12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字体:

依据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1)鄂1381行初14号,我局撤消于2021年01月25日向陈国运、刘文华送达的《不动产登记不予受理告知书》,现予以公告。

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8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