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发布时间:2025-01-17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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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徐忠兵、程凤林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应山办事处曹塘角社区永阳大道(原麻纺厂)1幢106铺、1幢107铺的不动产证证书【证号:鄂(2021)广水市不动产权第0051947号,土地面积:6.62平方米建筑面积:39.16平方米鄂(2021)广水市不动产权第0051948号土地面积:6.62平方米。建筑面积:39.16平方米】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忠兵、程凤林

20251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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