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刘兴旺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陈巷镇经强村二组的不动产证证书【证号:鄂(2020)广水市不动产权第0031946号;土地用途:宅基地,土地面积:104.47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建筑面积:92.27平方米】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兴旺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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