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首次登记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4-28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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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05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水市应十大道333号。

联系方式:0722-6303263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1

蒋晓君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广水市城郊办事处三星村七组刘家湾1幢

421381200206JC19054F00010001

112㎡/194㎡

住宅

公告单位:广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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