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发布时间:2025-05-08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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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吴礼辉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一医院院内幢号:1,房号:201的房产证【房权证第38F003755号 ,建筑面积:64平方米,土地证:011302133-3(09)号,土地面积:28.7平方米]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礼辉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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