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杨带雨、杨印林,宋雨飞、宋卫东、 宋静、宋汉东)
  • 发布时间:2025-06-10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字体: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股

联系方式:0722-6298009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单元)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杨用秋

宅基地上房屋

广水市十里街道办事处千户冲村九组

421381002211JC09051F99990001

杨带雨、杨印林

2

宋怀金

宅基地止房屋

郝店镇响塘村四组

421381108208JC04044F99990001

宋雨飞、宋卫东、

宋静、宋汉东


2025 年 6 月 6 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