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6-17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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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预告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201205陈汉春,王从华

预告登记证明

421381003001GS00001F00020055广水市广水桐柏大道203号(碧水龙城)幢号:2,单元:2,房号:2单元-501

公告单位:广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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