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发布时间:2025-06-17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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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曾凡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应山街道办事处三环路(水岸星城)1幢2-801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010908060-1-1-1-1(073)号土地分摊面积:32.55平方米,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曾凡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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