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发布时间:2025-06-24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字体:

兹有湖北容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杨寨镇方店街的广水国用(2010)第053300263号,土地面积:4627.8平方米,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商业、住宅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湖北容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