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广水市弘德实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杨寨镇方店社区的广水国用(2019)第0006551号,土地面积:10477平方米,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商业、住宅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广水市弘德实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