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喻继兵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关庙镇永兴村七组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广水市不动产权第0015953号,独用土地面积:128.15平方米,建筑面积:116.48平方米,土地用途:农村宅基地】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喻继兵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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