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张旭展)
  • 发布时间:2025-07-15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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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张旭展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府前街8号14幢1-101室的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22)广水市不动产权第0008158号,分摊土地面积:23.94平方米,建筑面积:79.63平方米,用途:住宅】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旭展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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