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发布时间:2025-07-29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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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陆永生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广水办事处解放路1幢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1998)字第031602271土地面积:284.4平方米】遗失,根据《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陆永生

20257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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