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询异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8-25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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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广水市人民法院于20258月向广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位于广水市长岭镇十长公路旁(长岭人民法庭)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但未提交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经查询登记档案该宗地无土地权属来源信息,后经现场调查,宗地四至界线清楚,权属无毗邻纠纷。根据关于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广机事发[2024]1号,第三条第四项第一款:对无土地权属来源材料的,由宗地所在地镇()参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权属调查,经公告无异议后,按实际用地范围、用途及性质,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办理划拨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现就该宗地1691.30平方米予以公告,相关各方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11日之前),持相关证明材料以书面方式向广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办理划拨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点:广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广水市十里办事处应广大道333号)

联系电话: 0722--6303263

联系人: 孙先生 李先生



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8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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