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发布时间:2025-08-26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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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卢冬云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工新街幢号:1,房号:3的房产证【证号:384-50338,建筑面积79.8平方米】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卢冬云

2025年8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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