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注销登记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8-26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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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内容予以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水市应十大道333号广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邮编:432700

联系方式:0722-6303263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备注

陈文刚 

广水市城郊办事处富康社区四贤路5195号

鄂(2022)广水市不动产权第0008623号 

421381001053JB00003F00010001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更正(注销)通知书 



公告单位: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8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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