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李秀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十里办事处虎山村二组的不动产证【证号:鄂(2021)广水市不动产权第0050063号,建筑面积:113.51平方米,用途:住宅,土地使用权面积:59.86平方米,用途:农村宅基地】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秀清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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