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万春林、彭卉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广水街道西河社区桐柏大道203号碧水龙城小区15栋1单元13层1301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5)广水市不动产权第0001339号,建筑面积:127.43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8.46平方米】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万春林、彭卉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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