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发布时间:2026-10-16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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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李从权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应办三里塘一组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广水市房权证应山字第CDJ200600268号,建筑面积:336.71平方米。】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从权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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